臺要建第 2 海軍?海巡署要求建 141 艘軍艦

07-17

臺灣擴充海巡署的力量。

臺灣推出 9000 億臺幣(200 多億美元)擴充軍備計劃中,也兼顧瞭海巡署。

所謂海巡署,其實就是臺灣的海岸警衛隊,是一支海岸及海洋執法及巡防救難單位。總體來說,海巡署更像以前的水上警察,負責緝私、禁毒、巡邏等任務。

必要時候,海巡署也可以變為軍事單位,從事軍事作戰。

大傢都知道,太平島目前就由海巡署管理。截至 2016 年 10 月 1 日為止,臺灣海巡署服役中的艦艇 100 噸級以上巡防艦共 20 艘,100 噸級以上巡護船共 5 艘,100 噸級以下巡防艇共 146 艘,並擁有 3 艘搜救艇及 4 艘除污船,總服役船艦共 178 艘。

客觀來說,海巡署實力並不算弱,可以執行很多準軍事任務。

多年前,臺軍就提議將海巡署的船隻進行大規模升級,成為所謂的第 2 海軍。

隻是因經費不足,這個計劃始終沒有實現。

此次 9000 億的計劃出臺,海巡署立即提出瞭自己的一百億計劃,要求新建 141 艘新式巡防艦艇。

現役的巡防艦艇不過 178 艘,根據一百億計劃就等於換瞭一遍軍艦,可見臺灣對於海巡署的重視程度。

計劃中,4000 噸大艦 4 艘、1000 噸 6 艘、600 噸 12 艘、100 噸 17 艘、35 噸 52 艘和 50 艘多功能艇。

其中值得重視的,自然是 4000 噸大艦和 600 噸中型艦。

海巡署現役軍艦,還沒有 4000 噸的級別。要知道,解放軍著名的 056 級輕型護衛艦,也不過 1000 多噸的排水量。4000 噸的排水量,就同臺軍剛剛買來的佩裡級護衛艦差不多大小瞭。

裝備這種大型軍艦,顯然不是為瞭緝私、禁毒和日常巡邏,而是用於軍事用途。

另外引人重視的,則是 600 噸中型艦。

之前臺軍已經明確希望 600 噸中型艦,具備軍事作戰的能力,提出裝備著名的沱江艦。

沱江艦是臺軍所謂的航母殺手,可以攜帶 8 枚導彈進行突襲,具有很強的隱形能力。海巡署要求沱江艦隻裝備 40 毫米機關炮,但仍然預留下瞭安裝導彈的空間。

顯然,一旦戰爭爆發,海巡署的沱江艦略加改造就可以參戰,具備對抗解放軍主力艦隊的能力。

有意思的是,海巡署內部卻極力反對沱江艦。

他們認為沱江艦是地地道道的軍艦,作用是攻擊敵人主力艦,不符合海巡署日常任務的需要。

沱江艦艦體是鋁合金制造,可以有效對抗水雷提高航速,但強度較低。海巡署的船隻需要攔截可疑船隻檢查,船隻很容易發生碰撞。以沱江艦的強度,恐怕連普通漁船都撞不過,不堪使用。

再說沱江艦可以承受比較惡劣的海況,甚至可以在 6 級風浪仍可發射導彈。但這個標準,同傳統軍艦仍然有一定區別。臺灣沿海經常出現臺風天氣,走私人員趁著惡劣海況行動也是司空見慣。

海巡署的軍艦必須在更惡劣的情況下出航,絕對不是沱江艦可以勝任的。

另外,沱江艦采用采雙船體設計,可以帶來高達 40 節的高速。這種高速對於海巡署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傳統對象航速最多 10 幾節而已。

相比臺軍的不務實,海巡署比較務實。海巡署對於成為第 2 海軍沒什麼興趣,反而比較關註更換的新軍艦能夠完成傳統的任務。

看起來,第 2 海軍的願望又要破滅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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