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爽瞭,來寫說說、朋友圈、微博吐個槽發泄情緒是江湖中人常用的泄憤方式。然而貴陽清鎮的張某就因為吐瞭個槽搞到事情瞭!被民警找上瞭門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 花溪誰知道這個交警叫楊波的,私信我,我給他 5000 塊錢,我要找這個 XX"。
3 月 5 日下午,這樣一條微博被很多網友轉發。記者瞭解到,微博發佈者張某今年 23 歲,當天和朋友去孟關看車,在回來的路上,因為肚子痛,就把車停在花溪車站去附近上廁所。七八分鐘後回來,發現民警給他的車開具瞭違停告知單。
張某說,他也知道在那裡停車屬於違停,但他覺得停車時間短暫,被處罰後非常氣憤,就發佈瞭這條微博。
隨後,張某意識到這種行為不妥,便將微博刪除。但微博發出後,已被大量網友轉發。
不僅如此,張某的這條微博還受到瞭警察蜀黍的 " 關註 "。
民警介紹,當天執法時發現瞭張某的車輛屬於違停,用喊話器喊瞭五六分鐘,都未見車主來將車移開,隨後依法對其違停進行處罰。
圖為楊波的同事對張某的違停車輛張貼罰單
張某的微博經轉發後,給民警形象和正常執法帶來惡劣影響。
這一情況也引起瞭貴陽市公安交管局的高度重視,當天晚上 7 點左右,民警將張某傳喚到交管局。張某的這一行為,已經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 " 尋釁滋事 ",將面臨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此時,張某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做法,他希望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不要出現類似的情況。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李強
綜合 百姓關註
責編 陳玲
編審 侯川川
簽發 蒲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