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回應網紅論文新規:10 萬 + 是補充

09-24

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認定方法,不是對已有評價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僅僅是一種補充。浙江大學職稱不僅嚴格,還包含多項要求,晉升需要經過規范的評審程序任職基本條件中,還包括教育教學、科研項目以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浙江在線 9 月 24 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曾福泉)浙江大學日前出臺《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對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提出的若幹激勵措施,引起大傢熱議。就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具體如何認定、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和晉升職稱的關系等人們關心的問題,浙大相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做瞭進一步說明。

問:學校出臺《辦法》的目的是什麼?

答:互聯網已經成為當今社會大眾文化教育及其傳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徑。如同當今大學教育的內容與方式的多樣化一樣(如從傳統的以課堂教育為主的形式擴展到更加重視課外教育和社會實踐教育,以及近年來出現的 MOOC 和創新創業教育),社會文化形態不斷擴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斷湧現,多樣化、差異化的評價方式成為當今大學適應新形勢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們制定《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其目的是為瞭順應互聯網發展的新趨勢,對借助互聯網進行文化教育所產生的作品及成果進行評價的新的嘗試。

問: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涵蓋哪些內容和范圍?

答: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學術性、思想性的並能產生積極社會影響的網絡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達,旨在文化感染,是對現有評價體系的補充。該方法主要針對人文社科領域的師生,之所以我們在文件中沒有對學科提出明確限定,是因為浙江大學是一所多學科交叉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我們的學術研究是全方位開放的,我們歡迎並鼓勵不同領域學科學者積極開展學術交流並進行交叉研究。網絡文化成果等同於 " 學術期刊 " 的表達,並不是排斥現有評價方式,恰恰是對傳統學術評價體系的尊重。

問:是不是閱讀量超過 10 萬或 40 萬的網絡文章都可以被認定?

答:不是的。傳播范圍和傳播數量是現代互聯網媒體區別與傳統教育文化傳播方式(紙質媒體)的根本特征。閱讀量的評價指標是建立在內容品質和社會積極影響的基礎之上的,閱讀量隻是我們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基礎性指標之一。滿足《辦法》所規定的條件後,根據本《辦法》規定,還需組織學者專傢進行認定。我們重申,我們將對任何網絡文化傳播過程以及成果申報的學術不端行為予以嚴厲查處,秉守 " 零容忍 " 原則。

問:是不是被認定為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就可以直接晉升職稱?

答:不是的。此文件提出的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認定方法,不是對已有評價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僅僅是一種補充。浙江大學職稱不僅嚴格,還包含多項要求,晉升需要經過規范的評審程序(例如,教師專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要經過以下程序: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材料公示、述職測評及初選、同行專傢通訊評審、會議評審等環節。)任職基本條件中,還包括教育教學、科研項目以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問:該《辦法》出臺是否符合大學管理的規定?

答:該《辦法》的出臺經過瞭長時間醞釀,聽取瞭各方意見,尤其是人文社科學者和教學科研、人事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學術評價方法及其原則,由大學自主確定並授權自轄管理部門公佈,符合國傢政策規定。此外,我們想說明的是,目前我們選擇瞭部分媒體進入我們的評價體系,今後我們將視該辦法實施進展及效果,對選擇的媒體對象適時進行擇優充實和動態調整。

問:浙大新規引起瞭社會廣泛熱議,學校怎麼看?

答:此辦法公佈後,在社會上引起瞭一定的影響和關註。我們對社會各界尤其對此文件提出的建設性意見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謝!此文件為試行文件,我們將認真聽取大傢意見,對存在的瑕疵不足,將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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