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比特幣到 ICO:虛擬貨幣依然是場烏托邦

10-01

虛擬貨幣再度進入凜冬。

從 2010 年一名開發員用 1 萬比特幣買瞭兩個披薩,到後來 1 萬比特幣一度價值高達 2 千萬美元,再到如今全世界央行有默契地 " 聯合 " 起來限制比特幣的應用,虛擬貨幣借助互聯網的去中心化進度條再度停滯。

而在國內市場上,對於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市場監管更是在這兩周迎來瞭一場風暴。9 月初,央行聯合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在內的多個部委,宣佈 ICO 屬於 " 非法公開融資 ",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不斷被曝光的問題和越來越傾向尋找接盤俠的龐氏騙局特質,使得這一場虛擬貨幣狂歡一出生就瀕臨死亡。

所謂 ICO,是指首次代幣發行,類似證券市場中的 IPO(首次公開募股),指由無主權部門授權發行的類似比特幣這樣的數據幣,供認購者拿真實貨幣認購。在國內,ICO 從極客圈子裡的小眾投機到街知巷聞,一共隻用瞭一年左右的時間。反對者認為虛擬貨幣的狂歡不過是場反常和不可持續的 " 凱恩斯選美大賽 ",隻是對大眾投機心理的一種揣測,本質上依然是一場收割韭菜的過程。這種看法也日益被數據佐證,據媒體援引央行人士話語稱,90% 的 ICO 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 ICO 不足 1%。這個比例判斷解釋瞭監管層痛下殺手的原因。

也有經營者辯稱,這隻是發售一種數字化物品,有如銷售電子遊戲裝備,或者類似 Q 幣。更為理想化的支持者則繼承瞭哈耶克在《貨幣的非國傢化》中的精神:既然在一般商品、服務市場上自由競爭最有效率,那為什麼不能在貨幣領域引入自由競爭?因為劣幣驅逐良幣這一 " 格雷欣法則 ",貨幣才要保持發行的官方權威實際上是一種誤解。

當下我們無法對 " 格雷欣法則 " 是否遭到誤解妄下判斷。但在實踐的過程中,和哈耶克的理想預期有差異的是,當互聯網把貨幣發展帶入一個去中心化的初步階段,變成法外之地的 ICO,卻逐漸因為缺乏邊界和約束,異化成為沒有貨幣價值基礎的 " 空中樓閣 "。

比如甚至沒有任何白皮書和成文的介紹,有人就在 4 個小時內成功籌集 5 億元人民幣、還有人推出瞭包括發行 " 馬勒戈幣 " 在內的奇葩代幣;到後期甚至隻要有名人站臺,就有人爭搶投資:據媒體報道,參與投資這些項目的投資人,從技術男到傢庭婦女甚至賣菜的小販都有分佈。

在短短數月之間,這一場借著互聯網金融創新大帽的狂歡達到瞭極致——《2017 上半年國內 ICO 發展情況報告》顯示,上半年在國內融資已達 26.16 億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監測發現平臺上線並完成 ICO 的項目 65 個。而且,從 4 月份前上線 8 個到 5 月上線 9 個,6 月份上線 27 個,明顯呈現出項目上線頻率呈指數級加速的趨勢。

看似借助 " 黑科技 " 的財富狂歡,卻越來越類似以往的 P2P 跑路潮、非法集資的 " 擊鼓傳花 " 遊戲。在以比特幣為標桿、後來幹脆宣稱年化收益高達 400% 甚至更多的巨大誘惑下,國內某些近乎喪失理智的投機資金最後終於接下瞭 " 最後一棒 "。

通過貨幣發行的去中心化來防禦通貨膨脹,是包括哈耶克在內的奧地利學派對於貨幣流通模式的一種美好學術想象。但對於當下來說,即使是互聯網帶來瞭比哈耶克時代隻能參考的黃金貴金屬貨幣更多的想象空間,但目前的亂象依然證明,在接下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這隻會是烏托邦式的存在。

當然我們回顧貨幣金融史,從白銀到紙幣再到如今的無現金支付,貨幣的變革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裡程碑之一。目前在監管規范下有序發展的區塊鏈,事實上也是在貨幣更迭進步上的有益探索。但是同時也需要看到,在這一探索的進程中,那些泛濫的騙局和投機,總不可避免的會成為前行路上的歷史三峽,如何平衡金融創新與非法集資,這也是對於監管來說需要明確區分和把握監管輻射范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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