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回應“網紅論文”考核:10 萬 + 僅是指標之一

09-25

浙大回應 " 網紅論文 ":10 萬 + 僅是指標之一

日前,浙江大學出臺《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 ( 試行 ) 》 ( 簡稱《辦法》 ) ,其中涉及到的如 10 萬 + 閱讀量、重大網絡傳播等考核標準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此舉是在打造 " 網紅論文 ",但這些考核標準不切實際。昨天,浙江大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稱,10 萬 + 僅是基礎性指標之一。

資料圖:浙大學生參與學位授予儀式。 中新社記者 夏森森 攝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浙大此前出臺的《辦法 ( 試行 ) 》稱,發表於指定媒體和雜志、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申報認定等同於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刊發,還將滿足某些考核標準、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對應於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國內核心期刊刊發。同時,《辦法 ( 試行 ) 》對 " 重大網絡傳播 " 和 " 較大網絡傳播 " 都做出瞭界定,規定瞭轉載媒體的類型和數量,並在閱讀量上提出瞭 10 萬 +、40 萬 + 的要求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此舉更容易激發廣大師生在網絡環境下的原創熱情。也有網友表示,學術性文章專業性強、晦澀難懂,很難在媒體發表,10 萬 + 的閱讀量更是天方夜譚。也有網友認為,浙大此舉是在打造 " 網紅論文 ",但這些考核標準不切實際。

昨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系到浙江大學相關負責人,浙大再次發佈對這一《辦法》的補充說明,就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具體如何認定、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和晉升職稱的關系等問題,做瞭進一步說明。

該負責人表示,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認定方法,不是對已有評價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僅僅是一種補充。閱讀量僅僅是眾多考核標準中的一個指標,具體的考核需要經過規范的評審程序。此外,該負責人坦言,在《辦法》研究討論階段,曾經將學校已有的學術成果套用這一標準," 確實存在滿足條件的優秀網絡文化成果,但確實很少 "。

問答

優秀網絡文化成果需組織學者專傢認定

針對浙江大學出臺《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 ( 試行 ) 》,其中涉及到的如 10 萬 + 閱讀量、重大網絡傳播等考核標準所引發的爭議,昨天,浙大相關負責人 ( 簡稱浙大 ) 接受瞭北青報記者的采訪。

北青報:學校出臺《辦法》的目的是什麼?

浙大:互聯網已經成為當今社會大眾文化教育及其傳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徑。如同當今大學教育的內容與方式的多樣化一樣 ( 如從傳統的以課堂教育為主的形式擴展到更加重視課外教育和社會實踐教育,以及近年來出現的 MOOC 和創新創業教育 ) ,社會文化形態不斷擴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斷湧現,多樣化、差異化的評價方式成為當今大學適應新形勢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們制定《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 ( 試行 ) 》,其目的是為瞭順應互聯網發展的新趨勢,對借助互聯網進行文化教育所產生的作品及成果進行評價的新的嘗試。

北青報: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涵蓋哪些內容和范圍?為何沒有學科限制?

浙大: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學術性、思想性的,並能產生積極社會影響的網絡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達,旨在文化感染,是對現有評價體系的補充。該方法主要針對人文社科領域的師生,之所以我們在文件中沒有對學科提出明確限定,是因為浙江大學是一所多學科交叉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我們的學術研究是全方位開放的,我們歡迎並鼓勵不同領域學科學者積極開展學術交流並進行交叉研究。網絡文化成果等同於 " 學術期刊 " 的表達,並不是排斥現有評價方式,恰恰是對傳統學術評價體系的尊重。

北青報:是不是閱讀量超過 10 萬或 40 萬的網絡文章都可以被認定?

浙大:不是的。傳播范圍和傳播數量是現代互聯網媒體區別於傳統教育文化傳播方式 ( 紙質媒體 ) 的根本特征。閱讀量的評價指標是建立在內容品質和社會積極影響基礎之上的,閱讀量隻是我們認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基礎性指標之一。滿足《辦法》所規定的條件後,根據本《辦法》規定,還需組織學者專傢進行認定。我們重申,我們將對任何網絡文化傳播過程以及成果申報的學術不端行為予以嚴厲查處,秉守 " 零容忍 " 原則。

北青報:是不是被認定為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就可以直接晉升職稱?

浙大:此文件提出的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認定方法,不是對已有評價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僅僅是一種補充。浙江大學職稱不僅嚴格,還包含多項要求,晉升需要經過規范的評審程序 ( 例如,教師專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要經過以下程序: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材料公示、述職測評及初選、同行專傢通訊評審、會議評審等環節 ) 。任職基本條件中,還包括教育教學、科研項目以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北青報:該《辦法》出臺是否符合大學管理的規定?

浙大:該《辦法》的出臺經過瞭長時間醞釀,聽取瞭各方意見,尤其是人文社科學者和教學科研、人事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學術評價方法及其原則,由大學自主確定並授權自轄管理部門公佈,符合國傢政策規定。此外,我們想說明的是,目前我們選擇瞭部分媒體進入我們的評價體系,今後我們將視該《辦法》實施進展及效果,對選擇的媒體對象適時進行擇優充實和動態調整。

北青報:浙大新規引發熱議,學校最新的說明是因為面臨較大壓力嗎?

浙大:此《辦法》公佈後,在社會上引起瞭一定的影響和關註。發佈最新說明的原因是有網友單拎出來一些字眼去歪曲、誤解這個規定,比如 10 萬 + 的閱讀量、要求主流媒體轉發等,其實閱讀量隻是考核的基礎性指標之一,選擇媒體的標準也主要是看影響力。在初步討論階段,我們曾經拿之前的一些學術成果去套用這個標準,其實有滿足條件的文化成果很少。

北青報:《辦法》實施以來,有師生提交此類論文嗎?具體的考核標準是什麼?

浙大: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在每年 6 月由相關部門組織專傢委員會進行認定,師生集中提交時間應該在明年 6 月份。目前還沒有詳細的考核標準,也沒有確定具體的考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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