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遊客在泰國花 2.6 萬買的藍寶石,結果隻值 50 元

09-30

國慶、中秋長假即將到來,為使長假期間出行的消費者能夠安全放心消費,昨日,省消委會與省寶玉石協會聯合發佈珠寶玉石消費典型維權案例。

福州林女士投訴稱,今年 7 月上旬,她參加一旅遊團去泰國旅遊,行程中 , 被安排到一傢珠寶店購物,進店不久,一位會說中文的經理向她介紹瞭寶石的知識,之後她花 2.6 萬多元買下一顆藍寶石。經福建寶協專傢鑒定,該寶石是合成的藍寶石,市值大約 50 元左右。

省珠寶玉石協會相關人士提醒,旅遊商場組織的珠寶玉石 " 課程 ",實際上是商傢設計好的 " 洗腦 " 課。

根據省寶協掌握的情況,與旅行社有關聯的外國珠寶店,銷售的珠寶玉石,大部分是以假亂真如藍寶石、和田玉等,或以次充好如鉆石、祖母綠、紅寶石、碧璽等。遊客出國旅行時,應謹慎購買貴重的珠寶玉石。

維權招數:市民在國外旅遊購買珠寶玉石被侵權,可憑購物單據和國內珠寶檢測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書,向與你關聯的旅行社提出退貨退款,如退款遇到困難,可向當地旅遊監管部門投訴關聯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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