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 10 多萬元彩禮,領證第三天媳婦不見

03-06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葛艷雯 記者 毛曉華)泰州海陵男子大偉身有殘疾,29 歲還沒能娶上媳婦兒,今年 1 月,經人介紹與貴州女子小麗領證結婚,前後花去近 20 萬禮金,然而領證後僅 2 天,妻子卻失蹤瞭。究竟怎麼回事?

現代快報記者獲悉,1 月 12 日夜,傢住泰州市海陵區城東街道唐甸村的村民殷老來到城東派出所報警稱其兒子大偉 1 月 10 日跟一個貴陽籍女子小麗領的結婚證,1 月 12 日當日小麗和婆婆逛街時突然失蹤怎麼也聯系不上,懷疑遇到騙婚。

民警詢問下得知,29 歲的大偉傢境不太好,患有小兒麻痹癥,一直沒有談到對象,由於到瞭適婚的年齡,老殷就托周邊鄰居幫忙給兒子物色一個對象。今年 1 月 3 日,鄰居給老殷引見瞭一個叫黃忠的中老年男子,黃忠是泰州薑堰人,專給傢境困難娶不上媳婦的男青年介紹對象。

3 號當天老殷就跟著黃忠坐飛機到瞭貴陽,在那裡貴陽男子彭某正等在那,彭某說,眼下正好有一個跟他兒子同年的貴陽本地女子小麗,也是雙腿殘疾,不好找對象,兩人商議若是看著合適,就能把人帶回泰州結婚。

老殷到彭某傢一看,女子和兒子年紀相當,比較合適,就帶著一行人回瞭泰州。

之後雙方開始商量結婚的事情,老殷心想年前就把婚事給辦瞭,過年也喜慶一些。黃忠按照先前和彭某商量好的農村結婚的風俗,向老殷提出要想結婚的話,就得先付 5 萬塊錢禮金,這是給黃忠自己的酬金,此外還得給小麗本人 11 萬 8 千元的禮金,殷老一心想著早日幫兒子完成婚事,當時也沒想那麼多,就直接去銀行裡取出 16 萬 8 千元現金交給對方。

1 月 10 日,大偉跟小麗在海陵區民政局領瞭結婚證。領證後,彭某走瞭,黃忠也離開瞭,到瞭 12 日下午,大偉的母親帶著小麗去街上買結婚用的首飾,下午 3 點半左右,小麗提出再逛一會兒街,讓婆婆先回傢,可婆婆到傢後卻左等右等不見小麗回來。

當天晚上,小麗給大偉發來微信,說她哥在杭州出瞭交通事故,她現在去杭州看她哥去瞭,隨後就再也沒有跟殷傢聯系。

案件發生之後,城東派出所民警會同海陵分局刑大民警一同前往貴州省貴陽市,分別於 2 月 3 日、2 月 5 日將小麗和彭某抓捕歸案。

據彭某交代,黃忠是其原來在貴州一起吃飯認識的朋友,後來黃忠打電話讓他幫泰州一個男孩找對象,彭某通過黃忠與男方間接溝通瞭 11 萬 8 千的彩禮錢之後,找到女子小麗,並談好騙到男方傢彩禮錢之後分給她五萬元。

此後一行人隨老殷到泰州後,拿到禮金後按照約定將錢私分。

目前,小麗因涉嫌詐騙罪被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彭某被刑事拘留。(文中人名為化名)

(編輯 陳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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