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嫌犯被追加綁架致死罪 傢人望帶她回傢

10-05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當地時間 10 月 3 日,美國聯邦檢查院辦公室宣佈大陪審團對章瑩穎綁架案嫌犯克裡斯滕森提出追加起訴,新的罪名是綁架致死罪。

章瑩穎案援助律師王志東今晨向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表示,大陪審團起訴書的主要內容如下:第一項起訴罪名(綁架致死罪)大陪審團指控:被告克裡斯滕森在 2017 年 6 月 9 日,於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香檳郡,故意非法挾持、禁錮、誘騙、綁架、劫持章瑩穎以滿足其個人利益和目的,最終導致章瑩穎死亡。在犯罪過程中,被告使用瞭可以跨州的兩種工具:一臺摩托諾拉手機和一輛土星牌轎車。

除瞭綁架罪還被控偽證罪 曾使用殘忍手段虐待受害者

起訴書還提到,28 歲的克裡斯滕森被控一項綁架導致死亡罪名和兩項今年 6 月向聯調局調查人員作偽證罪名。此前,克裡斯滕森隻被指控犯有綁架罪。新起訴的偽證罪名是因為克裡斯滕森在接受 FBI 訊問時,6 月 9 日稱案發時自己待在公寓內玩遊戲。但在第二次訊問時,克裡斯滕森改口,稱自己搭載過一個 " 亞洲女性 "。

克裡斯滕森的審判日期定在 2018 年 2 月 27 日。如果克裡斯滕森做偽證的罪名成立,每項罪名將最高獲刑 5 年。

對於追加起訴第一項罪名,在起訴書中顯示,克裡斯滕森在犯罪時已滿 18 周歲;故意殺害章瑩穎;故意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導致章瑩穎死亡;故意使用致命武力傷害受害人,此行為直接導致受害人死亡;故意使用暴力,並清楚此暴力極可能導致死亡,使用此種暴力屬完全無視受害人生命危險而直接導致其死亡。

對於追加起訴第一項罪名的補充中還寫道:章瑩穎在被綁架過程中死亡;克裡斯滕森使用令人發指的殘忍手段虐待受害者;克裡斯滕森有預謀地實施其犯罪行為並導致死亡。

檢方有足夠證據證明綁架致死 判處死刑需經司法部長批準

關於追加起訴的證據,王志東向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表示,檢方顯然是在警方的調查基礎之上認為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綁架致死。

王志東還表示,增加偽證的罪名是因為嫌犯曾經兩次向 FBI 撒謊,包括第一次稱案發當天在屋內玩遊戲,第二次稱曾經載過亞洲女性,但後來讓她下車。但是撒謊導致的偽證罪名與綁架致死沒有直接關系,隻能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他為瞭掩蓋罪行撒謊。之所以提出這樣的指控,是大陪審團認同瞭檢察官的建議,對這兩項罪名提出起訴。

關於刑罰,王志東稱,綁架致死定罪後的可能刑罰隻有兩個:終身監禁或死刑,這也是和單純的綁架罪有重大區別的地方。

王志東稱,聯邦刑事起訴,在死刑是可能的刑罰的情況下,案件則需要經過司法部長的批準。所以此案件在今後會轉到華盛頓特區,由聯邦檢察院的檢察官和辯方的律師共同向司法部的通常由三個人組成的一個合議庭分別闡述自己的立場,最後由司法部長決定此案是否按照死刑罪來起訴。

傢人多次質詢被害證據 更多證據證明章瑩穎已被害

王志東表示,章瑩穎傢人曾多次向 FBI 和聯邦檢察官質詢章瑩穎被害的證據。根據美國對受害人及傢屬的相關法律,FBI 和檢察官曾陸續向章傢人披露部分證據,以解釋官方自 6 月 30 日即認為章瑩穎已經死亡的立場。章瑩穎傢人亦承諾不向任何人透露相關信息,以保證審判的公正。同時,在章瑩穎下落沒有最後確認之前,傢人仍不願放棄任何可能的希望。

王志東還表示,章瑩穎傢人在知道追加起訴之後表示:" 首先,在我們得知警方和檢方有瞭更多、更有力的證據表明瑩穎已經離開我們瞭之後,我們感到萬分痛苦和悲傷。其次,對於警方和檢方的工作進展,我們也感到非常欣慰,同時非常感激,我們希望嫌犯盡早得到應有的懲罰。最後,也是我們一直以來最大的願望,希望可以盡早找到瑩穎,帶她回傢。"

11 日舉行下次庭審 例行詢問被告是否認罪

關於案情的審判時間 ,王志東表示,目前確定的是 2018 年 2 月 27 日開始審判,但由於辯方更換律師、目前的追加起訴以及要到華盛頓特區等待司法部的審核批準等一些原因,案件的審判時間是否會再次被推遲,應該會在下次開庭時知曉。

下次開庭即第二次法庭提審的時間是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法官會例行地詢問被告是否認罪,然後安排正式審判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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