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回應“停批 100 平米以下商品房”:並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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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9 月 29 日,海南省印發《關於嚴格控制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停止批準套型建築面積在 100 平方米以下 ( 含 100 平方米 ) 的商品住宅建設,引發社會極大關註。海南省住建廳回應稱,該政策並非 " 一刀切 ",對本地居民可定向供應多種套型面積的住宅。

高樓。孫睿 攝

海南省近日印發《關於嚴格控制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稱," 各市縣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批準套型建築面積在 100 平方米以下 ( 含 100 平方米 ) 的商品住宅建設。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對本地居民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產權住宅。"

文件一出,引起社會廣泛爭議。首先,大傢質疑為什麼標準設為 100 平米,是不是一刀切?其次,100 平米的標準是否過高,很多兩房的面積都是七八十平,正好可以滿足一個普通傢庭的需要,100 平米結合現在的海南房價,超出瞭很多剛需的購房能力。再次,通知中雖然提到,對本地居民銷售的自住商品住宅不在限制范圍內,但這個自住商品住宅帶有一定保障性質,是不是每個人都符合申請規定?

海南省住建廳面對廣泛的討論,對於新出臺的政策專門給予瞭解釋。住建部門稱,房產企業在海南目前開發瞭大量的小戶型商品住宅,並將大部分賣往島外市場。隨著大量小戶型商品住宅投入使用,更多島外 " 候鳥型 " 人群季節性居住,給當地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管理帶來極大壓力。停止小戶型商品住宅建設,提高商品住宅套型面積,在海南省實行開發規模總量調控的情況下,可以降低入住人群規模,緩解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壓力,提升居住環境質量。

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稱,該政策並非是 " 一刀切 "。《通知》提出,保障性住房及面對本地居民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產權住宅不受 100 平方米限制。面向本地居民,可以定向供應多種套型面積的住宅,包括小戶型住宅,滿足島內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解決好本地居民住房問題。其中,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產權住宅是指帶有一定保障性質、面向本地居民供應的低於市場價的商品住宅,居民可擁有完全產權或部分產權,並長期擁有居住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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