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標 10 萬買來公眾號,一個月被“踢”出管理員名單

09-30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益)小楊是南京江寧大學生一所高校的大三學生,今年暑假,他和同學一起創業,籌錢買下瞭一個微信公眾號,準備做校園代領快遞的服務。然而合同簽瞭、錢也交瞭,在運營瞭不到一個月後,他發現自己被踢出瞭公號的管理員,基於公眾號的各項運營也無法使用瞭。眼看著 10 萬元就要打水漂瞭,他連忙報瞭警。

根據小楊的說法,將公號賣給他的是一名姓王的男子。今年 7 月份,他看到王某在微信朋友圈轉讓一個名為 " 龍門校園商城 " 的公眾號,他和同學合計後,決定買下來嘗試創業。" 這個公眾號是做快遞代領服務的,有 8000 多粉絲,一單生意可以獲利一兩塊錢。王某給我們看瞭他的流水收入,每個月有 1-2 萬。"

轉讓采用的是競標方式,小楊回憶,除瞭他們以外,還有很多人拿著競標書和報價,參與進來瞭,而他們給出的價格是 10 萬元。" 當時認為這個公眾號是有價值的,同時我們買下來一年不到就可以回本。" 他補充說,當時王某聲稱公號是他個人所有的,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7 月 2 日,小楊兩人競標成功,並和王某簽訂瞭轉讓合同,通過銀行轉賬和支付寶兩種方式,向王某支付瞭 10 萬元,這些錢是兩人的傢長所出。因為馬上就到瞭暑假,兩人的生意沒有馬上開張,8 月底開學前,才正式做瞭起來。但是沒多久,卻出瞭問題。

"9 月 20 日左右,我發現沒法登陸公號瞭,我們被踢出瞭管理員名單。" 他告訴記者,雖然買下後自己的權限是最大的管理員,但是上層還有企業,即註冊賬號的主體,所以即便修改瞭密碼也沒有用。他表示,因為社會經驗不足,之前並沒有發現這個問題。

" 直到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這個賬號是歸一傢企業所有的,並不是王某的。他把別人的東西當作自己的,賣給瞭我們。現在人傢把東西收瞭回去。" 隨後,兩人找到王某,想要要回 10 萬元,協調無果之下隻好報警求助。

江寧高新園派出所接警後,立即找到瞭王某,和公號主體所在的這傢企業。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 龍門校園商城 " 的賬號主體為南京天易物流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茍先生告訴記者,直到接到警方電話,他才知道,公司的賬號被人偷偷賣瞭,他對王某和小楊之間的交易完全不知情。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根據茍先生的說法," 龍門校園商城 " 是南京天易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公眾號,2016 年 7 月完成瞭認證,原本就用於物流服務。" 去年 10 月份,王某多次找到我們談合作,想利用我們的公眾號和粉絲,做校園的快遞代領生意,也就是從校門口送到學生手上。" 他表示,他們之間相當於是承包關系,王某對公號並沒有所有權或者股權。因為之前也找過大學生兼職,所以對於多出來的兩個管理員,他並沒有特別註意。

警方經過調查後認為,這起事件屬於經濟矛盾,經過調解,王某承諾退還小楊 10 萬元,目前已經支付瞭部分,剩餘的將在國慶後歸還。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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