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中秋假期重疊在一起的情況也是很少見的,今年的國慶節假期和中秋節假期就重疊到一起瞭,不僅如此,2020 年的 10 月 1 日也正好是農歷的 8 月 15 日,國慶節和中秋節完全撞到同一天瞭。那麼兩個法定假日的假期從跌倒一起,加班的費用怎麼算呢?
2017 年的中秋節是 10 月 4 日,國慶和中秋加在一起的假期可以長達 8 天,這比過年的年假還要長。這 8 天中隻有 10 月 1 日至 10 月 4 日的加班工資是 3 倍,10 月 5 日、10 月 6 日是調休,如果加班後不調休,就按 200% 算休息日加班工資。10 月 7 日、10 月 8 日是周六、周日,加班且無補假的,按照 200% 算休息日加班工資。
用公式來計算的話就是:10 月 1 日至 10 月 4 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基數 ÷21.75 天 × 加班天數 ×300%;10 月 5 日至 10 月 8 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基數 ÷21.75 天 × 加班天數 ×200%。(註:在 10 月 5 日至 10 月 8 日如果公司安排調休的話,公司就不用支付給工人 2 倍的工資。)
【知識點】21.75 天是月計薪天數,這個數字是這麼來的:(365 天 -52 周 ×2)÷12 月 =21.75 天。所以每個月的日薪就等於月工資基數除以 21.75 天。如果小 M 月薪 1 萬,8 天都在加班,且公司不給小 M 安排調休,小 M 在這 8 天裡可以拿到多少錢呢?10000÷21.75×(4×300%+4×200%)=9195.4 元。快趕上小 M 一個月的工資瞭,是比較誘人的。
還有一點就是大傢要區別一下:加班和加點。加班一般指在法定節假日和周六日工作;加點指在工作日多上瞭幾個小時的班,加點一般是按照延長工時的 150% 支付加班費用。
加班費怎麼計算和支付在我國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 一 )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 ( 150%* 日工資報酬 ) ( 二 )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 ( 200%× 日工資報酬 ) ; ( 三 )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300%* 日工資報酬 )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 100% 帶薪 ) 。
《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的 300% 的工資。" 國慶和中秋要加班的小夥伴們,可以瞭解一下這些法律,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拿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