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昏迷女司機被人帶走強奸 後遭遺棄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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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與文無關)

別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昏迷不醒,他卻起淫念將其帶走實施強奸,之後也不管不顧,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這樣的惡劣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6 年 8 月 20 日凌晨 2 時 30 分許,被告人陸某某酒後從雲南省臨滄市臨翔區紅本凹準備回圈掌街住處,途經世紀路與頭塘街交岔口的路邊(世紀路大朝山基地對面)時,發現剛發生交通事故後昏迷不醒的女青年康某躺在人行道上,遂起奸淫康某的念頭,後將康某帶離事故現場至臨翔區某旅社 103 號房間內,不顧康某的傷痛,將受傷仍處於昏迷之中的康某奸淫,隨後將受傷的康某棄留在旅社內獨自逃離。當日 8 時 30 分許,康某被旅社人員發現死在旅社房間內。

經臨滄市臨翔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康某符合交通事故致肝臟破裂、大失血死亡。同年 8 月 24 日 0 時 7 分許,臨滄市公安局臨翔區分局民警將陸某某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原審被告人陸某某目無國法,將因交通事故受傷昏迷的被害人康某帶離事故現場,並趁被害人昏迷之際,對其實施奸淫,之後逃離現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陸光雲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應對其數罪並罰。陸某某所犯強奸罪情節惡劣;陸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陸某某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傢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三萬元。

(原題為《女子遇車禍昏迷,他不救助卻帶到旅社強奸,事後還遺棄致人死亡》陳勇 / 文)(完)

編輯:吳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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