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管媒體:比特幣的歸比特幣 區塊鏈的歸區塊鏈

09-26

繼 9 月 4 日央行等 7 部委叫停首次代幣發行 ( ICO ) 融資後, 9 月 14 日,比特幣中國發佈公告稱,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即日起停止新用戶註冊,並將於 9 月 30 日停止所有交易業務。9 月 15 日,火幣網、OKcoin 幣行相繼發佈公告稱,即日起暫停註冊、人民幣充值業務,將於 9 月 30 日前通知所有用戶即將停止虛擬貨幣交易,並將於 10 月 31 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換人民幣的交易業務。9 月 16 日,火幣網、OKCoin 幣行均修改公告稱,下一步將停止所有關於虛擬貨幣的交易業務。

隨著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宣佈停止所有關於虛擬貨幣的交易業務後,比特幣價格大幅跳水,一度跌到 20000 元 / 個大關以下。

多位專傢向記者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更多的是純屬投機,其交易平臺更是暗藏著巨大市場風險,正日益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 " 幫兇 ",對實體經濟發展產生極大的危害。因此,管理層此次關閉交易平臺,是保護我國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防范金融風險,維護我國金融安全和穩定的重要舉措。同時,此舉也並不意味著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研究與發展將受影響,對於區塊鏈技術還是鼓勵的,應該將虛擬貨幣和區塊鏈區分開來區別對待。

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

據瞭解,虛擬貨幣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絡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絡系統傳輸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虛擬貨幣沒有實物形態,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使用范圍有限。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 2009 年提出,是一種點對點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具有無實物形態、數字化存儲與支付等虛擬貨幣特征,同時也具有傳統貨幣不具備的特點,那就是沒有集中發行方、數量有限、完全匿名、交易不可追蹤等。

2013 年我國的比特幣中國網站成為全球第一大比特幣交易平臺。這一年比特幣從數百元升至 2000 元,一度達到 8000 元歷史高點。之後幾年,比特幣價格有所回調。進入 2017 年後,比特幣不僅重新站上 8000 元歷史高點,更是在 2017 年 7 月再度刷新紀錄,最高達到每個 3 萬元。

比特幣的迅速發展引發瞭人們對虛擬貨幣是否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的思考。那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否是貨幣?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之後相關部門又多次提示風險並不斷采取相關監管措施。

其實早在 2014 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原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在其發表的《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以比特幣為例》、《貨幣非國傢化理念與比特幣的烏托邦》文章中第一個明確指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盛松成認為,比特幣缺乏國傢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比特幣不具備作為貨幣的價值基礎,沒有法償性和強制性,流通范圍有限且不穩定,同時比特幣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

" 而且比特幣數量規模設定瞭上限,難以適應現代經濟發展需要。" 盛松成解釋說,一方面,比特幣有限的數量與不斷擴大的社會生產和商品流通之間存在矛盾。如果比特幣成為一國本位幣,它雖然從理論上消除瞭現行信用貨幣體系中貨幣供給可能存在的問題,避免瞭通貨膨脹,但相對匱乏的總量必然無法適應不斷擴大的社會生產和商品流通需求,從而導致通貨緊縮,給經濟發展帶來更大危害;另一方面,數量的有限性使比特幣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功能大打折扣,更容易成為投機對象而不是交換媒介。

此外,盛松成還表示,比特幣缺少中央調節機制,與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不相適應。一是比特幣沒有集中發行方,容易被過度炒作,導致價格波動過大。二是,比特幣不受貨幣當局控制,難以發揮經濟調節手段的作用。貨幣政策是現代國傢調節經濟的重要政策,這一政策有效發揮作用的條件是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的發行權,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就是本位幣。

" 人們隻是看到虛擬貨幣與本位貨幣個別表象上的類似,而誤以為前者是後者的揚棄,甚至斷言前者將取代後者。事實上,便利、快捷、低成本不是虛擬貨幣的特權。信用卡、網銀等實際貨幣的電子載體都能滿足這些要求,並且這些電子化的本位貨幣得到銀行體系支持,更加便利和安全。" 盛松成認為。

比特幣是數字形式,無疑方便保存、攜帶和計算,但似乎從來沒有穩定的幣值。在諾亞 ( 中國 ) 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金海年看來,原因就在於比特幣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就是總數有個上限—— 2100 萬個。

金海年進一步解釋說, " 缺陷基因 " 一是比特幣數量與商品數量無法保持均衡,必然產生通縮,導致經濟崩潰。比特幣隻有固定數量時,當商品每天增加,比特幣計價就會每天減少,所以沒有國傢敢用比特幣做貨幣。" 缺陷基因 " 二是比特幣本為去中心而生,卻帶來瞭更不合理的 " 中心化 "。比特幣隻能通過挖礦取得,目前已經挖出超過 2/3,大部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比現有的財富分佈要集中得多。據估算,比特幣的基尼系數高達 0.88,所謂的 " 去中心化 " 卻產生瞭更加不合理的財富分配。

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潛藏諸多風險

近年來,比特幣價格迅速攀升,引誘大批投資者入場,參與者從專業小眾快速擴散到普通大眾,已出現 " 炒股炒房不如炒幣 " 的論調。記者統計發現,一大批 " 虛擬貨幣 " 跟風輪漲,僅 2017 年,萊特幣價格就上漲 476%,瑞波幣價格上漲 54 倍,以太幣價格上漲 13 倍。

業內人士表示,與主權貨幣不同," 虛擬貨幣 " 的 " 信用 " 基礎是數學算法,其價格取決於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場信心等因素,技術上還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大量中小投資者參與其中,風險巨大。

9 月 13 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佈的《關於防范比特幣等所謂 " 虛擬貨幣 " 風險的提示》就指出,比特幣等所謂 " 虛擬貨幣 " 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投資者需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記者瞭解到,比特幣點對點交易即場外交易確認需要一個小時,且持有人分散,其場外市場交易並不活躍,全球比特幣 90% 以上的賬戶年交易次數少於 10 次。國內 98% 的比特幣交易是通過比特幣交易平臺進行的。專傢認為,比特幣交易平臺兼具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職能,大部分比特幣交易平臺承擔瞭中央交易對手方職能,為炒買炒賣活動提供信息和交易便利,是造成比特幣市場風險的重要原因。

而且,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正成為違法犯罪活動的 " 幫兇 "。記者調查發現,其實,近期已有多方渠道反映,比特幣在所謂的 " 暗網 " ( Dark Web ) 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據瞭解," 暗網 " 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如走私、販毒、軍火、色情、暗殺等。近年來,比特幣已成為 " 暗網 " 的主要支付工具。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征,目前已成為 " 地下經濟 " 的首選工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表示,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存在缺乏合法經營牌照、價格虛高、涉嫌洗錢和逃避外匯管制等不法行為、涉嫌傳銷與詐騙、內幕操縱、技術與信息安全風險、" 暗網 " 交易等風險。在談及 " 暗網 " 風險時,楊東認為," 暗網 " 服務於灰色地帶甚至非法需求。" 暗網 " 交易無嚴格措施保障,不會嚴格執行反洗錢、KYC 等有效措施,甚至有意放任匿名交易。政府無法有效監管 " 暗網 " 的弊病,不僅增大瞭通過比特幣交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也給投資者帶來瞭巨大危機。

除此之外,目前,以比特幣及各類虛擬貨幣為支持的非法金融活動形式多樣,並呈蔓延之勢。記者獲悉,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中,發現大量以虛擬貨幣為道具和幌子,實為傳銷、非法集資等的非法金融活動,如 " 克拉幣 "、" 萬福幣 "、" 馬福羅幣 " 等;近期又出現瞭 ICO 活動,用發行虛擬貨幣的方式進行融資。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活動借用虛擬貨幣創新概念,實現對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的包裝,利用比特幣及各類虛擬貨幣難以追蹤的特性,讓監管層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界定和打擊變得更為困難。

交易平臺關閉與區塊鏈技術發展並不沖突

針對比特幣等各類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當前存在的風險,監管部門加強瞭監管,並進行瞭嚴厲打擊。9 月 4 日,中國人民銀行等 7 部委在聯合發佈的《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表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明確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近日表示, 各類所謂 " 幣 " 的交易平臺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據傳北京互金整治辦也發佈《北京地區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要求轄區內各交易場所制定清退方案。

" 叫停 ICO,實際上 ICO 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當前,叫停 ICO 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院長黃震認為,中國政府防控虛擬貨幣風險,對虛擬貨幣說 " 不 ",禁止發行代幣進行融資,停止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競價交易,是為瞭更好地保護我國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幣風險傳染至我國金融體系,維護我國金融安全和穩定的重要舉措。

" 此次關閉交易所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提出的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要求。" 楊東認為,在後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時代,我們必須強化風險意識,加強技術驅動型監管。他表示,無論是 ICO 被叫停,還是近日虛擬貨幣交易所暫停,對於比特幣而言,均是一個警示。比特幣作為 ICO 項目交易使用的主要工具之一,其價值、風險及監管政策都與 ICO 的發展存在一定的聯系。從投資者角度考慮,短期的投機暴利可能會掩蓋比特幣的潛在風險,一旦潛在的風險爆發,投資者將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

值得關註的是,監管層叫停 ICO 之後,社會上有不少人對區塊鏈技術提出質疑,甚至持否定態度。對此,專傢表示,此次監管層關停虛擬貨幣交易平臺並非針對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對於區塊鏈技術還是鼓勵發展的。

孫國峰對記者說:" 這並不妨礙相關的金融科技公司、行業機構、技術公司繼續研究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本身是好技術,並不是隻有通過 ICO 才能進行區塊鏈技術研究,還可以通過各種技術進行研究。因此,要把區塊鏈技術和 ICO 區分開來,區塊鏈技術可以運用到很多領域、場景,包括一些社會管理領域場景,不應當將區塊鏈和 ICO 畫等號,需要進一步拓寬研究和發展區塊鏈技術的視野。"

" 盡管 ICO 被叫停、虛擬貨幣交易有待規范,但區塊鏈技術本身仍然值得鼓勵。" 盛松成認為,應用場景多元化,是區塊鏈技術迅速發展的最大動力,強大的市場需求和技術障礙之間的矛盾,促使眾多科技企業加快攻關。新一代區塊鏈系統正在加密技術、高頻交易、能耗等方面不斷地進步。不過,區塊鏈在中國發展迅猛,出現魚龍混雜的情況在所難免,監管的及時介入是對區塊鏈行業的呵護,能夠讓區塊鏈行業更加穩健的發展。

楊東表示,我們必須明確地區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技術。關停虛擬貨幣交易所禁止比特幣平臺交易與當前大力發展區塊鏈並不沖突。我們拒絕風險,並不代表我們拒絕創新。隻有驅逐假借區塊鏈之名,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等工具進行的傳銷、非法集資等金融犯罪,才能為區塊鏈應用的落地發展創造一個健康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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