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交警放酒駕假證司機回傢過年 節後再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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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縣一駕駛員在春節前夕酒駕並使用假證被交警查獲,但民警還是讓他回傢與傢人團聚,年後再回來辦理行政拘留手續。3 月 1 日,該駕駛員被執行行政拘留 10 天。

時間回到 2 月 14 日,當天正是除夕前一天。當晚,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根據大隊統一安排,在轄區 307 省道 268 公裡 100 米處開展酒駕整治統一行動。22 時許,一輛黑色轎車進入瞭民警的視線,該車在接近臨時檢查點時刻意放慢速度,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接受檢查。

就在車窗搖下的瞬間,一陣陣酒氣撲鼻而來,民警意識到該車可能涉嫌飲酒駕駛,隨後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為 76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與此同時,民警在對該駕駛員進行檢查時,根據工作經驗,發現其駕駛證上的字體有些不一樣,民警警覺起來,懷疑駕駛人周某涉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經過認真的核查比對,民警最終認定周某使用瞭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屬於酒駕。而周某對此也供認不諱,其交待,駕駛證是他花 150 元買的,自己隻有一個摩托車駕駛證。

在民警耐心講解使用偽造駕駛證及酒駕的危害性及可能產生後果的嚴重性後,周某認識到瞭自己的錯誤。而考慮到第二天就要過年瞭,民警便讓周某回傢與傢人團聚,年後再回來辦理行政拘留手續。

3 月 1 日,周某因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酒駕、準駕車型不符 3 項交通違法行為,被執行行政拘留 10 天、罰款 4750 元。

陳璐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高松

責編 陳玲

編審 侯川川

簽發 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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