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陳先生租下瞭位於韶山南路湘林小區 1 棟 303 的一間房,並一口氣簽下瞭一年的合同。然而住瞭一個多月,陳先生卻說什麼都要搬走。因為,離他不遠的地方,屋內的人已經去世多時。
陳先生介紹,他租住的房子是由一間大房改造而成的," 一套房子裡被隔瞭 6 間,我租瞭其中一間。" 平日裡,陳先生很少見到鄰居們,更是不會打交道。
住瞭沒多久,他就覺得有些怪怪的,並聞到些異味。" 中間一段時間,走道還有好多水。" 以為是暴雨過後地面返潮的陳先生並未太在意,直到味道變得越來越大。
天氣一天天變熱,原來可以忍受的氣味變得越來越臭不可聞。陳先生便向房東反映瞭情況。8 月 24 日,房東來到出租屋,經過排查,循到氣味可能是從其中一間屋內傳出的。
房東敲門裡面不應,也無法打開房門。" 那天(24 日)直到晚上 10 點多瞭還在開門,我就跟房東建議報警。" 房東表示已經報瞭警,陳先生出瞭一趟門。
" 兩點多鐘,我回傢就知道發生瞭什麼瞭 …" 陳先生有些心有餘悸地回憶:現場有警察,地上有白手套,電梯也被處理過,被打開的房門完全不能聞 ……" 我聽說裡面是個男的,才 20 多歲 ……"
夜已經深瞭,但是陳先生有件非做不可的事:連夜搬傢。" 我喊瞭十幾個朋友一起去拿瞭些換洗衣服就趕緊走瞭。"
" 太晦氣,沒辦法住瞭。" 陳先生向房東提出瞭退租的要求,在租房時,他給瞭房東 1000 元押金,想拿回自己的錢。當時,二人達成瞭退租的口頭協議,而他數次跟房東交涉,對方並未給出答復。" 現在他不回信息,連我電話也不接瞭。"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