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被中介壓低 20 萬售出 原房東才發現中介跟買傢是夫妻

09-30

段先生有一套在杭州古墩路上 80 多平方的商品房,他的心理價格是 180 萬元,可是,經過房產中介工作人員的遊說,最終以 160 萬元簽成意向合同,同時買賣雙方分別承擔一半的中介費。

這原本聽起來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但問題出在段先生事後發現,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跟買傢是夫妻倆,這一下子,段先生覺得自己成瞭冤大頭。

那麼,事情真的如此嗎?中介工作人員這樣的行為合理嗎?今天我們的幫忙記者繼續來關註這事。

段先生:是夫妻關系 根據她老傢的地址 我瞭解落實的

段先生說,他托人去程大姐老傢核實,給他賣房子的程大姐跟買他房子的張先生是夫妻。

杭州榮傢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程大姐:(你跟買房的人是夫妻關系嗎)我不用告訴你任何事情 你愛怎麼弄怎麼弄

杭州榮傢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 李凡強:不是很方便聊這個事情 我先掛瞭

(我先問一句 程女士跟買房者到底是不是夫妻關系)

杭州榮傢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李先生,跟當事人程大姐都沒有直面回答問題,不過觀眾朋友可能有瞭自己的判斷。

杭州房屋中介公司眾多,每一傢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問題,那麼,這些房屋中介公司是怎麼處理的呢?

杭州我愛我傢的負責人說,他們會告訴房東,如果內部工作人員購買的話,走流程會更快速,至於價格,是由同地段、同類型的房價來估算的,並不是某位工作人員說瞭算。

杭州豪世華邦的媒體公關說,他們會避嫌,比如這傢門店的員工想買,這單生意就由另外一傢門店來完成。在幫忙記者走訪的房屋中介公司中,提前告知和避嫌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杭州某房屋中介公司 負責人:因為中介公司,說實話也是實打實的生活在這個城市的一部分,也要有需求,也要有買房的需求的,對不。

多位房產經紀的從業人員說,如果自己買房,當然希望這單生意自己來做,不過公司有規定,他們還是要遵照的。房產經紀人的確也有買房的需求,但因為賣房者,買房者和房產經紀人三方利益相關,稍有不妥就有可能損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這時候有沒有好的辦法呢?杭州市房管局的回答是,有。

杭州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工作人員: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紀人員不得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那麼具體到這個案例,是否違反這一條款,會進行調查。

按照我國《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八項的規定,房地產經紀人正在提供服務的對象,不管是出售,還是出租,本人都不能購買或承租,如果查實違反這項規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處以 1 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 3 萬元罰款。

杭州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說,這項規定是針對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像段先生遇到的情況,經紀人本人沒有購買,而是以她丈夫的名義購買,這算不算違規,現在還不好說,另外雙方是不是夫妻關系,也需要進一步核實。不過有瞭這項規定的約束,段先生這件事就有轉機瞭。

幫忙後援團律師 邵斌:如果登記結婚的話,實際上她老公購買的現在這個房子,也就是房屋中介人雙方的共同財產,實際上跟經紀人有關系的。房產經紀人雖然不是以本人來買的,但買的這套房子實際上有她的份額在。實際上從我們法律上規定的,房產經紀人不能購買自己從事經紀服務的這套房子,這個實際上已經是相違背瞭。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可以要求主張房產經紀人她老公的購買行為是無效的。

段先生說,他希望跟杭州榮傢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協商解決,如果不成,他可能走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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