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棒打海鷗 官方:申請將其納入遊客“黑名單”

03-06

3 月 4 日 16 時許,彭某某(男,28 歲,湖北省人)與朋友駕車到大理市銀橋鎮馬久邑村洱海邊遊玩中,應小孩要求,用小孩手中“金箍棒”打海鷗,造成一隻海鷗受傷。18 時 30 分許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春城晚報 6 日報道,根據相關規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給予彭某某沒收獵捕工具、罰款 1500 元的處罰。此外,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擬將該不文明行為上報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納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解惑

4 日,春城晚報客戶端報道瞭一名湖北籍男子在洱海邊棒打海鷗事件後,引發瞭眾多網友的憤慨,評論區被網友爆刷。多名網友提到瞭“旅遊警察”和“旅遊黑名單”,希望這名男子被列為“不文明遊客”。

記者針對網友們提出的疑問,向當地旅遊主管部門進行瞭咨詢。

旅遊警察咋不出警?

采取歸塊處理辦法

網友說

@MR:旅遊執法為什麼還不介入呢?

@Tree:請旅遊安保取攝像錄音去解決。

@李學冕:旅遊警察在哪裡,旅遊警察在哪裡,旅遊警察在哪裡?

回應

大理州公安局旅遊警察支隊支隊長張永春介紹,事發當天下午,大理市公安局發現網絡輿情後,立即指派馬久邑派出所出警,清查涉案嫌疑人。其間有人撥打瞭“ 110 ”報警,因涉及野生動物傷害案件,“ 110 ”按野生動物保護和屬地管轄原則,直接指派瞭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出警,“最終由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局查明涉案人身份,並由森林公安局對涉案人作出瞭處罰。”

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局長羅貴雲告訴記者,涉及旅遊的案件,一般涵蓋的面比較廣,采取的是歸塊處理的辦法,棒打海鷗案件中旅遊主管部門將根據森林公安下達的處罰決定,對其行為進行判定,視其所造成的後果,確定是否列為“不文明遊客”。

列入旅遊黑名單?

需逐級上報認定

網友說

@李易函:把他設進雲南旅遊黑名單,終身不得去雲南。

@Lee 小乖:列入旅遊黑名單,雲南不歡迎這樣沒有素質的人。

@遠方:應該加大罰款力度。

回應

“棒打海鷗事件影響惡劣。昨天森林公安局下達瞭處罰決定後,很多人都認為處罰太輕瞭。我們希望將涉案人列入 ‘ 不受歡迎遊客 ’,今後他再到大理,吃、住、行、遊都會受到限制。” 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局長羅貴雲說,“目前尚沒有相關法律條例對遊客不文明行為進行限制,我們拿不出硬性的法律依據來制約他。希望上級旅遊主管部門能夠盡快出臺規范遊客旅遊行為的相關措施,在倡導遊客文明旅遊的同時,也讓我們在處罰遊客不文明旅遊行為時有法可依。”

昨日,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已向大理州旅發委提交瞭將彭某某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申請,由州旅發委向省旅發委上報,省旅發委再向國傢旅遊局申報,經過國傢旅遊局批準後,才能將其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黑名單”。如果申請成功,彭某某將成為雲南省首位被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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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期限可達 2 年

或可影響出境、征信

據瞭解,“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視遊客不文明行為情節,“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

另外,“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自下級旅遊主管部門向上級報送,也可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采集。

根據規定,“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應將“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通報遊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另據國傢旅遊局監管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還將指導各行業協會自行建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機制,與航空公司、旅行社、旅遊飯店等涉旅企業聯動,形成“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通報機制,使長期以來存在的旅遊不文明頑疾得到有效治理,在全社會形成弘揚文明旅遊的新風。

(記者 秦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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