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你可別被這 2 條理財定律給忽悠瞭

09-26

本文系融 360 專欄作者 " 七七讀財 " 原創作品,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融 360 官方立場,轉載請聯系作者授權。

在人類的發展史上,很多進步和發明創造都是對原有事物的不斷改進。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遠眺,不斷的獲取進步。在投資理財領域,肯定也有很多理論和方法,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所以,我們在書上看到的一些理論和定律並不一定適用現在的理財規劃。今天就給大傢說兩個:

01

4321 定律

具體的理財規劃,我們總覺得很復雜,也一頭霧水不知道該怎麼進行資產配置。所以就有人總結出瞭一個簡易化的規則,就是 4321 定律。按照這個定律的方法,傢庭的收入應該這麼分配:40% 的收入用來買房、股票或者基金這一類的投資;30% 用於傢庭生活開支;20% 用於銀行存款,10% 用於保險,以備不時之需。

但是在我們具體的資產配置過程中,不一定能套用這個定律。

比如,一個剛畢業的年輕人,每個月收入 5 千元,房租加上生活費,大概也要用去 3500~4000 元。那麼生活開支的比例達到瞭 70% 多。那就不可能匹配其他的分配比例瞭。

不過也有人說,這個定律是適用高收入人群。但是,高收入人群可能也並不一定適用。

如果一個傢庭年收入 1000 萬元,那麼根據這個定律,他們就需要拿 400 萬元用於投資,傢庭開支為 300 萬元,銀行存款 200 萬元,以及購買 100 萬元的保險。

但是,200 萬元的銀行存款,無疑是一種財務浪費。雖然今年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漲瞭不少,但還是處於比較低的投資回報水平。而如果作為應急準備金,這筆錢也不可能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為瞭滿足靈活性,應該是直接存活期,那麼收益率則更低瞭。說個簡單的,把這 200 萬元放在貨幣基金,也能兼顧收益率和靈活性,所以如果真按照這個分配方法,顯得有點盲從。

再往深度剖析,這個傢庭真的需要這麼大的一筆備用金嗎?首先已經用 30% 的收入作為日常消費支出瞭,另外還購買瞭那麼大額度的保險,如果發生天災人禍,也有保險公司來承擔這個風險。

所以無論從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來看,這個定律的參考意義並不大。

雖然這個定律並不適用我們每個人,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參照意義,我們可以按照投資、消費、存款、保障這四個方面來分配我們的收入。在不同的階段,比例一定是不一樣,但是在每個部分這四者都不可缺少。

投資:可以用來投資股票或購買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助力財富增值。

消費:我們日常的住行,不要用犧牲生活質量來創造財富,記住,理財就是為瞭讓我們生活更美好。

存款:存下一筆備用金,以備不時之需,這筆錢不一定要放在銀行,放在一些 T+1 或者 T+0 的產品裡面就可以瞭。

保障:主要就是購買保險。投保是一種長遠的安排,是對日後生活的負責和保障,尤其是預防傢庭收入的主要創造者可能遇到的意外情況,以免對傢庭經濟造成重創。在我們參加工作之後,除瞭社保,可以配置一份意外險。再隨著收入增多,為自己再配置重疾險,當成立傢庭之後,再配置一份人壽險,這樣的保障就稍微比較全面瞭。

所以,原定律隻是給大傢建立一個基本框架,最後大傢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風險偏好,分配適當的比例。

02

80 定律

這是一個預計你能承受多少投資風險的定律。主要是指高風險的投資占總資產的合理比重為 80 減去年齡的得數。比如,30 歲的時候,高風險的投資占總資產的 50%,到 60 歲的時候,就是 20% 比較合適。

這個定律傳遞的一個觀念就是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可以承受更大的投資風險,隨著年齡變大,承受風險的能力逐漸下降。

但從實際出發還是並不適用,比如當一個收入低、年齡小的小白,就需要拿資產的一大筆錢去做高風險投資,也比較盲目。再看看,按照這個定律,巴菲特現在就需要把股票投資的占比降為零。

並不是為瞭反定律而舉出一下特殊的例子,隻是希望給大傢一個提醒,這些定律的核心沒有問題,但在進行實際投資過程中,我們還是需要根據個人和傢庭的實際情況來判定,可以做適當的調整。

不要削足適履,選擇適足之履。理財規劃,就是講究個性化配置,按照自己本身的實際狀況進行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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