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 日下午一點左右,交警海陵大隊的民警在市區揚州路上查酒駕時,發現一輛車比較可疑,警察蜀黍立即上前對其檢查。
這是一輛保時捷轎車,開車的是一位女子,副駕駛上也坐著一位女子,但是車子並沒有上車牌。
當交警要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臨牌時,駕駛員解釋駕駛證沒有帶,在另外一輛車上。而說到臨牌,副駕駛上的女子磨磨蹭蹭地拿出瞭車子的臨時號牌,交到瞭交警王鵬手中。
" 鷹眼 " 交警王鵬上前一看,一眼就發現問題。
臨時號牌十分陳舊。
經檢查,果真,該車 6 月 1 日已經領取瞭牌照,但是整整 4 個月過去瞭,都沒有懸掛車牌照。隨後,交警從汽車的後備箱裡翻出瞭一副嶄新的車牌照。副駕駛位置上的女子是車主,她解釋說,這輛新車自從購買之後就一直沒有開,所以車子在領瞭牌照的情況下也就沒有及時安裝。
接下來,
最意想不到也是最為 " 悲劇 " 的情況發生瞭,
因為開車的不是車主本人,
而是車主的閨蜜,
所以接下來交警的處罰,
也就落到瞭閨蜜——那位開車的駕駛員的頭上。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號牌,蜀黍依法對其處以 200 元處罰並記 12 分。12 分!該駕駛員需重新進行科目一學習並考試瞭!
隨後,警察蜀黍請路邊修理廠的師傅幫忙,為其安裝好號牌。
交警揭秘:車流當中如何看出這輛轎車的可疑?
王鵬說,這輛車有年檢標志和保險標志,說明這輛車已經到瞭車輛管理所登記,車管所在發給它行駛證、年檢標志的同時,也要發給它號牌,所以說要麼這輛車就是過戶的二手車,要麼就是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車。
小編提醒
在取得臨時號牌後,一定要及時查看是否過期,同時要提醒大傢註意的是,機動車取得正式號牌後,必須馬上懸掛,如果繼續使用臨時號牌而不懸掛正式號牌,就要按照不按規定懸掛號牌處理。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