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 畢業生與父母共有唯一住房可領租房補貼

10-03

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公佈瞭《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高校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的通知》,留寧的大學畢業生申請房租補貼程序簡化,門檻降低。與父母共有傢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請租房補貼。這一新規 10 月 1 日起施行。

樓市。孫睿 攝揚子晚報記者 仇惠棟

高校畢業生住房

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 ( 含海外留學人員 ) 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或在寧自主創業,簽訂 1 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在寧無自有住房 ( 或與父母共有傢庭唯一一套住房 ) ,且租房居住。

以上條件需同時具備

與父母共有唯一住房 也可申請租房補貼

該通知指出,為進一步擴大南京的城市輻射力及影響力,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的實施意見》 ( 寧政發〔2016〕142 號 ) 中高校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進行調整。記者註意到,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的大學生范圍擴大瞭。之前規定的條件是:具有南京戶籍且住房困難的,或者非南京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這次出臺的通知明確規定,在寧與父母共有傢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按要求申請租房補貼。也就是說,和父母擠在一套房裡的年輕人,隻要你留在南京打拼,想搬出來租房住,就可以去申請補貼。

根據此前的規定,補貼的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 1000 元、碩士每人每月 800 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 600 元 ( 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 。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 24 個月。

外來工薪人士

也可申請租房補貼

對於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租賃補貼,南京市政府也降低瞭門檻,此前規定申請者必須 " 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傢庭認定標準 "。這次新規定則是,收入低於南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可以申請。直白地說,以前是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請,如今放寬到工薪階層也可以申請。根據此前的規定,補貼標準為:保障面積人均 20 平方米,租賃補貼標準 18 元 / 月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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