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遞給法官一本日記:爸爸找小三還掐媽媽脖

10-02

"4 點 30 分,他和一個女人來接我,後來我才知道那是他小三,我還看見瞭他們的親密照片 …"" 我不想上學 …" 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法官李欣遇到瞭一起離婚案,審理過程中,夫妻倆年僅 11 歲的孩子遞交給法庭一個日記本,法官看到後震驚瞭 ……

離婚案審理中

孩子遞交法庭一本 " 仇恨、壓抑、痛苦 " 的日記

孩子的母親鐘某是案件的原告。鐘某與張某自由戀愛後結婚,婚後生育一子小張,小張年僅 11 歲。鐘某和張某在生活中經常因為瑣事發生爭執,導致夫妻感情不和。就在鐘某為婚姻問題頭疼的時候,她發現孩子的性格越來越孤僻、表現出抑鬱、逃避上學等一系列不正常的行為。鐘某最終無法繼續維持婚姻,便將張某起訴至法院。

近日該案在審理中,承辦法官李欣收到瞭小張遞交的一本日記。" 恨恨恨,我想殺瞭他 …"" 他真是太賤瞭,好幾天不見人,回來就掐我媽媽的脖子 ……"" 今天是婦女節,我請媽媽吃自助餐,我拿瞭菜給媽媽,我覺得我長大瞭,可以幫媽媽瞭 "。這本日記記載瞭小張所經歷的父母爭吵、打架的點點滴滴,日記中的 " 他 " 正是父親張某。

看到日記,李欣非常震驚,"11 歲的孩子,本應無憂無慮享受童年時光,然而,我們看到的,更多是仇恨、壓抑和痛苦。"

法官邀請心理咨詢師分析

解決婚姻問題前先補救孩子創傷

鑒於案件的特殊性,李欣沒有機械地對鐘某與張某的婚姻問題作處理,而將 " 法官媽媽 " 的情懷更多傾向於關註和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她對雙方提出瞭批評,鐘某和張某對孩子的傷害都應承擔責任,尤其是張某,作為父親,如果不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對孩子的成長永遠都是負面教材,雙方在解決婚姻問題之前都應對孩子的創傷進行補救。

李欣邀請瞭法院聘請的心理咨詢師——國傢級二級心理咨詢師張海琴老師來到法庭,張海琴老師全面分析瞭鐘某、張某婚姻關系中存在的問題、張某與孩子之間存在的問題以及孩子存在的心理問題,並針對每個問題分別告知瞭鐘某解決的方式和方法,尤其是在孩子的心理教育方面應註意的地方。經過兩個小時耐心地聆聽,母親鐘某表示,她明白瞭教育孩子的方向,有瞭繼續生活的勇氣。

" 婚姻生活中總有磕絆,堅決不能認為婚姻關系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可以毫無顧忌地辱罵、毆打對方,因為孩子雖小,但他們會用眼睛看、耳朵聽、腦去想,心去體會。" 張海琴老師說,孩子正處於學習的高速發展階段,如父母的行為不端正,就會直接影響到孩子行為塑造;父母的生活不和諧,就會造成孩子的心理不健康,全社會都應該重視婚姻問題對孩子的傷害。

據悉,因這起離婚案件已引發孩子嚴重的心理問題,承辦法官決定對離婚事項暫時擱置,讓孩子父母先回傢解決好孩子的思想問題,補救孩子受到的心理創傷,再根據情況處理離婚事宜。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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