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公司員工勾結長沙一高校手機店老板私用學生號碼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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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吸引顧客,不少電商采取註冊送劵、推薦返現等優惠措施來打開市場,但沒想到竟有人打起這些優惠的歪主意。日前,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就辦理瞭一起這樣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汪某利用自己是長沙雲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加盟商的身份,夥同被告人謝某、胡某等刷單套現。胡某是長沙某高校旁的一傢通信店老板,胡某利用辦手機卡的同學的號碼註冊刷單,共刷瞭 700 多單。

2017 年 8 月 23 日,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汪某、謝某、胡某三人提起公訴。

面對 " 優惠 " 起貪念

雲某公司主要是針對社區居民采購生活必需品的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該公司在長沙各個社區都設有網點,居民隻要在公司網上商城下單就能在自己社區網點提貨。

2015 年 7 月,汪某與該公司簽約,在公司開瞭四個網點負責用戶在新開鋪地區的貨物配送。當時公司為瞭打開市場,推行瞭一個優惠活動,註冊一個新賬號送 20 個 " 雲某幣 ",推薦人獲贈 5 個 " 雲某幣 ",1 個 " 雲某幣 " 就是 1 元人民幣," 雲某幣 " 可以直接在公司網上商城購買商品。2015 年 8 月開始,汪某分別與謝某、胡某兩人合謀,謝、胡兩人利用他人或虛假手機號註冊成為該公司的新用戶,再把刷單手機號碼發給汪某。汪某查實統計後按每單 10 餘元付給他們報酬。" 刷單的人用獲贈的幣在公司購買貨物,刷單的人不要貨,我通過後臺系統完成交易,雲某幣就成瞭我賬戶內的現金,我再到公司去提現。" 除去支付刷單的報酬,汪某非法獲利 18000 餘元。

購買虛擬號碼刷單

2015 年 8 月,一個偶然的機會謝某看到雲某公司的優惠活動,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註冊為新用戶,他把訂單下到瞭新開鋪的公司網點由此認識瞭汪某。" 第一次我是正常程序買的物品,後來我在網上發現可以通過註冊一些虛擬用戶來獲得這個優惠政策,就再找瞭汪某商量,我們很快就談好瞭刷單分紅的事情。" 謝某在一個叫 " 愛碼 " 的網站註冊瞭一個賬戶,在這個網站可以通過短信交費註冊虛擬手機號,短信一毛錢一條,就可獲得一個電話號碼。他用這些號碼註冊成為新用戶,公司就給新註冊的手機號碼發送一條驗證碼,驗證碼就會發送到 " 愛碼 " 的網站上,謝某輸入驗證碼便可註冊成功。之後謝某用新註冊的賬戶領取 20 個 " 雲某幣 ",並把訂單下在汪某負責的網點。" 我隻負責下單,汪某核實後就會給我每單 8 至 11 元不等的分紅,有 5 元推薦費的事她也沒告訴我,後來我知道瞭也沒有得到推薦費。她之後的操作我不清楚。" 按此方法,謝某總共刷瞭 800 多單,汪某給他轉賬 8000 餘元。

利用辦卡時機註冊

為瞭獲得更多的利益,除瞭謝某,汪某還和一名胡姓男子合謀刷單套現。33 歲的胡某在長沙一高校開瞭一傢通信店,因經不住 " 來錢快 " 的誘惑在親戚的介紹下認識瞭汪某," 我一聽用手機號註冊就能賺錢,我這有很多學生來辦卡,那賺錢不就很容易瞭。" 幹上刷單的 " 生意 " 後,每次學生來店辦手機卡,胡某都會告訴他們要開通一個業務。利用這個間隙,胡某用學生的手機號碼註冊成為新用戶,並偷偷把收到的信息刪除。註冊成功後,胡某用獲得的 20 個 " 雲某幣 " 在網上商城購買物品,完成刷單任務。" 汪某告訴我註冊時隻有把她的手機號碼填寫為推薦人,她才會每單給我 10 到 15 元不等的返利。" 就這樣,從 2015 年 8 月初到 8 月 20 日左右,胡某在學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他們的手機號碼註冊成為該公司新用戶,共刷 700 多單,汪某向他轉賬 10005 元。

2015 年 9 月,該公司檢測到汪某負責的網點的下單號碼多為空號、訂單信息異常等問題,汪某刷單套現事發。

2017 年 9 月 26 日,該案在天心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 汪某三人對詐騙事實供人屬實。法院認定汪某、謝某、胡某三人均構成詐騙罪,汪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謝某、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瀟湘晨報記者 周凌如

通訊員 孫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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