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恐 " 和 " 快遞公司 ",
一般人的意識中,
很難將這兩個詞聯系到一起,
因此近日當曝出來江蘇宿遷市沭陽縣
一快遞公司被開出反恐罰單,
還是讓很多人大跌眼鏡的。
究竟是怎麼回事?
江蘇宿遷開首例 " 反恐罰單 ":
快遞公司不查驗包裹被罰 15 萬
江蘇沭陽縣公安局 25 日對外發佈消息稱,當天,沭陽縣城區一傢快遞公司涉嫌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違反瞭《反恐怖主義法》被罰款 15 萬元。這也是 2016 年 1 月 1 日《反恐怖主義法》正式實施以來,宿遷市對違法企業開出的首例 " 反恐罰單 "。
▲圖文無關
沭陽縣治安大隊民警仲召傑介紹,這傢快遞企業被處罰,源於今年 8 月,沭陽警方偵破的一起販毒案件。
仲召傑:2017 年 8 月 5 號立案偵查的,有兩名犯罪嫌疑人,在我們的沭陽城區多次利用快遞,向他人販賣冰毒,兩名犯罪嫌疑人為瞭逃避公安機關打擊,將冰毒藏匿在玩具娃娃當中,通過快遞進行販賣。
經過進一步偵查,在調取瞭快遞面單和現場視頻監控後,警方發現,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寄件過程中,該快遞企業並未對包裹進行查驗。
仲召傑:核實的是從今年 3 月份以來,利用這個快遞形式向他人販賣冰毒,犯罪嫌疑人通過一傢快遞公司的三個下屬網點,把毒品包裝在娃娃裡邊,寄瞭大概有一百多單,每次去到瞭以後把包裹自己包裝好,到那以後交給快遞的速遞人員,我們通過調面單和現場視頻、監控,發現快遞公司並沒有對包裹進行開箱查驗,也沒有對犯罪嫌疑人就是寄快遞的人進行實名登記,導致冰毒就通過我們的寄遞渠道流入社會。
涉事快遞企業受罰,有法可依
據仲召傑警官介紹,處罰是有依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 85 條第一款之規定: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而近兩年,因違反《反恐怖主義法》快遞企業受到處罰的情況也並非首次。
統計顯示,近年來我國快遞業持續高速發展,已連續 6 年保持 50% 左右的增速。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介紹,除瞭反恐怖主義法之外,包括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都對快遞企業的行為有明確規定。
徐勇:正規的流程應該是這樣,要檢查這個運單填寫是否完整,是否準確,另外對於物品應該進行開箱驗視,在檢查無誤的情況下再封箱,封箱之後再拿走。
對身份證的話,我們現在目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用身份證驗碼器來驗,就是說讓快遞員不知道他的身份證信息,直接上傳到公安指定的服務器上,另外一種的是采取登記地址,簽字把身份證號碼登記。
實名制的規定都是一樣的,像北上廣深條件比較好的話,到這個網點進去以後要進行安檢,到轉運中心再安檢,有的不具備這個條件的,一般是到轉運中心,要求百分之百安檢,這是有規定的。
這起案件當中,涉事快遞企業受罰,有法可依。
徐勇:其實我們郵政法還有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還有相關的一些反恐法,都對這方面有規定,就是要求進行驗視,是有法律依據的,三個百分之百,百分之百實名制,百分之百的驗視,百分之百的安檢,在這個三個環節當中,他都沒有去做這個動作,那肯定是屬於違法的。
雖然規定明確,但執行難度大
在徐勇看來,雖然規定明確,但在執行過程中,卻也有現實的困難。
徐勇:我們寄遞的物品和過去傳統的有很大差異,特別是我們國傢網購占的比重比較多,所以說讓快遞員來驗視,確確實實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再加上我們目前相關的一些危險品違禁品的培訓還不是很到位,在這方面我覺得還是應當進一步強化培訓,也不能說出瞭問題都是快遞員的責任,因為他沒有見過,他不知道。
但是如果說你沒有進行驗視的話,肯定是有責任的,還有一個情況,就是說現在你去驗視的話,很多消費者拒絕讓你寄快遞。
我們該如何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呢?專傢認為,除瞭加大對快遞企業的監管和處罰力度,還應當建立消費者黑名單制度,從源頭上進行治理。對於有過寄遞危險品和違禁品行為的消費者,一律列入黑名單,重點嚴格查驗。一旦發現違反法律的寄遞行為,必須繩之以法,嚴肅處理。
來源:央廣新聞(id:cnr_cnr)、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記者:楊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