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打人賠償 8000 元 警察算沖動成本

09-29

9 月 27 日,銅陵市義安區五松派出所調解瞭一起打人糾紛。經協調,當事人周某賠償瞭劉某 8000 元。" 有時沖動打人,成本可不止 8000 元。" 銅陵民警專門列出打架成本,以此警醒市民。

今年 8 月 20 日晚 8 時許,銅陵市公安局義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一傢酒店門口有人打架。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往現場進行處置。原來,報警人劉某駕駛私傢車到五松鎮一傢酒店門口接傢人回傢。其間,當事人周某醉醺醺地從附近一傢飯店出來,見到劉某車子停在路邊,便上前拉開車門,坐到副駕駛座位上。劉某一看並不認識周某,便要求周某下車,但周某就是不肯,而且稱劉某去哪他就去哪。

無奈,劉某好言相勸,但周某就是不聽。劉某走到副駕駛車門前,拉開車門,強行將周某拉下車。此舉一下激怒瞭周某,他握著拳頭對劉某臉上連打瞭三下,然後掐住劉某脖子,在劉某頭上又打瞭一巴掌。劉某被這陣勢一下震住瞭。等緩過神後,他趕緊揪住周某衣服,撥打瞭報警電話。

事情調查清楚後,9 月 27 日,在雙方當事人自願要求下,民警將倆人約到派出所進行調解。經雙方協調,周某賠償劉某 8000 元。

針對此事,民警專門計算瞭打人成本,以此提醒廣大市民切勿一時沖動。

直接成本:5 天至 15 天拘留 +500 元至 1000 元罰款 + 數百元以上醫藥費 + 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附加成本: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傢人朋友擔心 + 工作受影響 + 打架時叫人進而連累他人(損失無法計算)。

張詩學 見習記者 馮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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