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急可以上男廁所”  ?荷蘭女性怒瞭

09-28

不知道大傢有沒有遇到類似的尷尬時刻:出門在外,水喝多瞭,附近沒有商場飯店,也沒有公廁,但是你實在尿急忍不瞭瞭,你會怎麼做?如果是男生,可能會找個草坪或者角落直接解決。但如果是女生呢?

荷蘭的一個妹子就因為當街上廁所的問題,把事情鬧大瞭 ...

圖中的妹子名叫皮寧(Geerte Piening),今年 23 歲,事情還得從兩年前說起 ...

2015 年 5 月的一天,皮寧和朋友在萊頓廣場附近喝酒,喝得多瞭便感到一陣尿意。但當時街上的好多商傢已經打烊瞭,而最近的女性公廁竟然在幾公裡之外。

實在憋不住的皮寧隻得隨便找瞭條小巷就地解決瞭 ...

不過妹子比較倒黴,在兩個女伴的掩護下,她正解決問題呢,正好被三個眼尖的警察發現瞭,跑也來不及瞭,被開瞭 140 歐元的罰單,大概合人民幣 1000 元。

當街小便時被抓個正著,場面十分尷尬,妹子當時也沒好意思跟警察吵架。但是回傢之後越想越覺得自己也有點冤枉,所以她沒有付這 140 歐元,而是去法院尋求公道。

她提出:阿姆斯特丹女廁嚴重不足,男廁遠多於女廁。以市中心區來看,有男廁 35 個,而女廁隻有 4 個。當時自己身處的廣場也算是娛樂休閑場所比較集中的區域之一瞭,想找個女性公共廁所卻在幾公裡之外,阿姆斯特丹這麼大城市,女性公廁也太少瞭吧!

但是皮寧的訴訟過瞭兩年多,直到最近才有瞭結果,18 號,法官做出瞭判決,無論有多少理由,禁止隨地大小便這一點是應該維持的,無論如何,在公共場合便溺都是違法的。

法官說,皮寧是他多年辦案經歷中遇到的第二位隨地小便的女性。至於為什麼男廁較多,是因為男性隨地小便的習慣比女性的要多。法官說,女性有急需找不到女廁的時候,也可以到男廁去。

這番話引起瞭荷蘭女性的強烈不滿。

順便說一句,阿姆斯特丹有各種露天男性公廁 ... 讓女性在這些廁所內解決問題,確實強人所難瞭。

最後,法官將 140 歐元的罰金降到 90 歐元,不過理由卻是皮寧等候裁決結果等得太久瞭 ...

皮寧對於這一結果並不滿意:" 阿姆斯特丹貴為觀光大城,女性卻沒有上廁所的地方,這不是很丟臉嗎?" 皮寧強調,她絕非找麻煩,在當時的情況下,在小巷小便是她最後的手段,她同時也指出市區公廁設施明顯落後其他歐洲國傢。

為此,皮寧發起 " 荷蘭第一國傢公共小便池小便日 "(First National Public Urinal Urinating Day),又稱 " 尿尿權利 "(Power to Pee pee)的活動。

活動宣傳圖

該活動聚集廣大的荷蘭女性,上街抗議,希望公眾知道 "要一名女性在公共男廁中,合乎禮儀、衛生、有尊嚴的上廁所,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組織抗議的單位表示,這次的抗議活動以 " 幽默 " 方式,希望改善女性廁所不足的問題,甚至還寄瞭封名為 " 小便平等 " 的請願書給荷蘭教育、文化暨科學部長。

抗議方式是啥樣呢?

參與者們走進公共男廁,在小便鬥旁擺出誇張、搞笑的肢體動作,拍照上傳社交網站,表達女性在使用男性公廁方便時是有多麼的不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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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挑戰露天廁所的 ...

這種廁所我聞都聞不瞭,還如何上廁所呀 ~

不知道妹子這麼一鬧後,阿姆斯特丹會不會多出一些女性公共廁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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