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元錢的經濟糾紛 繞暈瞭警察和奧數老師

09-29

9 月 26 日下午,寧波海曙江廈派出所的廖警官,出瞭一次警——一筆 " 涉案金額 " 為 2 元的小糾紛。

根據當事雙方的要求,很快,他處理好瞭這次糾紛。回來後,他細想下來,總覺得哪裡不對勁:似乎這道 " 數學題 " 不是這麼算的!

後來,他 " 悟 " 出來瞭——有人虧瞭。他把這回事講給同事們聽,同事覺得有趣,發到朋友圈瞭去——雖然金額小,可事涉三方,還真把不少人給整 " 懵 " 瞭。

這是怎麼回事?到底是什麼數學題,這麼費腦筋呢?

報警電話是一名小賣部的老板打來的,說是 " 有人買東西不給錢 "。廖警官到場後,瞭解瞭情況,大概是這麼回事:

有名小朋友在小賣部裡,買瞭一支雪糕,花瞭 2 元錢。後來,小朋友的外婆覺得雪糕外形有點變形,懷疑是變質的,於是到店裡來要求退錢。

小賣部老板當然不同意退。這時,一名女孩過來,買瞭一瓶水,也是 2 元。外婆就搶過她遞給店老板的 5 元錢,然後找瞭對方 3 元錢。

女孩也沒說什麼,拿瞭水就走瞭。對小朋友的外婆來說,這筆賬似乎就這麼瞭瞭。可在店老板看來,他沒收到礦泉水的錢啊。

兩人就為這 2 元錢起瞭糾紛,於是報瞭警。

" 那你們雙方什麼意見?" 廖警官問道。" 她把那 5 元錢還給我!"" 那他得把買雪糕的 2 元錢退給我!" 雙方爭先恐後地說。

民警在場,兩人倒是很快協調好瞭,各自拿瞭錢,散瞭。廖警官也沒有多想,不一會,就回所裡瞭。

似乎,當事雙方也沒有多想,對這一協調結果表示滿意。於是,大傢都散瞭。

但在返回所裡的路上,他隱隱覺得:這道數學題不是這麼算的吧?回去後,特意把每次交易行為都一一列瞭下來,得出瞭結論——有人虧錢瞭。

他把這回事講給同事們聽,個別同事剛開始沒轉過彎來。有同事覺得有趣,就發到朋友圈裡。結果,還真有不少人被這 2 元錢的 " 數學題 " 搞懵瞭。

那麼,經過重新計算後的結論,是什麼呢?

廖警官列瞭一張表,把女孩、店老板和小朋友外婆的每次收支都一一列舉,得出 " 女孩持平,外婆虧 1 元,店老板賺 1 元 " 的結論。

民警的解答

當這張列表再次傳到朋友圈裡後,不少人倒是信服瞭這個結論。當然,也有不少人仍在納悶:計算起來有這麼復雜嗎?

記者也將這道 " 數學題 ",發到微信群裡進行討論,得出大致幾個問題:如果 5 元錢退給瞭店老板,那外婆找給女孩的 3 元錢,問誰要?如果店老板將買雪糕的 2 元錢退瞭,但小朋友是否該將雪糕還給店老板(因為覺得變質,小朋友已將雪糕扔掉瞭)……

這,說起來就比較復雜瞭。記者的一名理工科畢業的朋友化繁為簡,她首先肯定瞭民警的計算結果,但她這麼看待這個問題:

之前,這起糾紛很簡單,就是店老板有 2 元錢沒有收回(不管是雪糕還是礦泉水的應付款);後來,外婆給瞭店老板 5 元,後者本應找給其 3 元,但實際隻給瞭 2 元(所謂的雪糕退款)。

這麼算下來,店老板確實少退瞭 1 元錢,而外婆虧瞭 1 元錢。當然,這是建立在雪糕本身價值 2 元的基礎上的,如果外婆堅持認為那雪糕變質,一文不值,這道計算題就另當別論瞭。

" 雖然隻有買雪糕、買礦泉水兩次交易行為,但涉及到多方,買來退去,又把之前的交易也算進來,越來越復雜,確實容易把人搞懵。" 這名網友說道。

網友的解答

那麼,如果從數學老師的角度看,這道題該怎麼解?它的 " 陷阱 " 又在哪裡呢?

記者聯系上教奧數的楊軍老師,他看過題目後,沒有從具體的每次交易行為著手,隻看原始財產和最終財富,兩相比較,最終得出的結論和以上一樣:店老板賺瞭 1 元。

老師的解答

至於陷阱,楊老師認為,其實就是在計算時把別人的交易收支也算進來,結果就陷瞭進去,往復循環,結果越來越繞不清楚。

" 在計算每一個人的財富(現金和物質)時候,要有初始財富,中間所有過程加加減減即可,最後算出最終財富。在計算其中一個人的財富時候,切記不要考慮其他人的財富進出,一旦考慮進去,容易將他人‘損失’或者‘獲利’轉移到這個人的‘獲利’或者‘損失’中去。"

楊老師還說,這道題目僅僅隻有三個人,如果出現四人或者四人以上,A 的交易過程中途或許是從 B 那裡獲利,而 B 獲利又或許是 C 的部分,這樣就糾纏不清,總結一句話:每個人隻計算初始財富和最終財富,這樣就可以理清楚瞭。

記者將以上 " 正解 " 再次發到朋友圈裡,大傢紛紛點贊的同時,也不得不感嘆," 一兩塊錢的小生意,有著大智慧啊!" 當然,也有在公安部門工作的朋友戲謔說," 數學在生活中無所不在,隻有熟練掌握各門才藝,才能更好地處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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