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ICO 被絞殺,歐美是如何管理的?

10-03

9 月 4 日,央行等七部委發佈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非法融資的行為,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這意味著整體的代幣融資被關閉。

9 月 4 日晚,總部位於香港的區塊鏈初創公司 Block one,發佈一則關於國內虛擬幣領軍人物李笑來事件聲明,說李笑來從來都不是 Block one 的發起人和有任何關系的人。李笑來的名字早前曾出現在 Block one 官網的團隊成員介紹中,現在已被移除。

這是否意味著號稱利潤超過販毒的 ICO 產業走到瞭盡頭?

ICO(全稱 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是一種籌資機制,通過創建、開發加密貨幣,然後籌集資金。原理就像遊戲一樣,有的人先把錢轉成 Q 幣,買會員買其他東西,同時又可以把 Q 幣轉化成歡樂豆或點卡,由此生成的數值,則可以在遊戲世界裡面通用。ICO 直接從全球投資者獲取資金和投資,加上各國對於投資者的管理相對欠缺,虛擬世界有可能隨時崩塌,讓所有人血本無歸。但在全世界已經成為瞭一種風潮,國內外產生瞭一系列的公司。

ShapeShift:2014 年創立於瑞士,作為世界領先的數字貨幣比特幣和其他區塊鏈數字資產即時交易平臺,與傳統的交易所不同,它不需要註冊賬戶,就能進行自動交易的交易平臺。如其 CEO Beorn Gonthier 所說,ShapeShift 就像一個數字貨幣自動售賣機。ShapeShift 會在特定時間,顯示有多少可用的流動餘額,然後根據需要補充餘額。2017 年 3 月 ShapeShift 宣佈完成瞭 1040 萬美元的 A 輪融資。

Blockchain:成立於 2011 年,Blockchain 作為一款數字錢包軟件,用戶能在網上存儲自己的數字資產,以及進行交易。Blockchain 作為比特幣產業裡歷史最悠久的錢包提供商,曾經是全世界規模最大、訪問量最高的比特幣服務平臺。2017 年 6 月,比特幣錢包公司 Blockchain 獲得 4000 萬美元 B 輪融資,是 2017 年至今區塊鏈行業內規模最大的一例 B 輪融資。截至目前,公司的融資總金額已達到 7050 萬美元。Blockchain 公司稱,這筆投資或會幫助 Blockchain 成為歐洲金融技術行業的領導者。

Bitflyer:2014 年成立於日本,bitFlyer 一個由前高盛員工創建的比特幣交易平臺,同時也是日本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自日本政府 4 月份承認比特幣支付合法化後,bitFlyer 的比特幣交易量躍升至世界第一。Bitflyer 推出瞭許新的服務,包括 bitFlyer Lightning(專業數字資產交易平臺)、bitFlyer(區塊鏈瀏覽器)、區塊鏈實驗室、比特幣眾籌、提供各種 API 等。2017 年 2 月, Bitflyer 獲得瞭由銀行業巨頭投資 175 萬美元的 C 輪融資,截止目前 Bitflyer 累計融資已超 3500 萬美元。

LedgerX:2013 年成立於美國,LedgerX 是一傢專註於比特幣衍生品交易結算平臺。2017 年 7 月份獲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C)批準,為比特幣期權提供清算服務,成為美國首個聯邦監管下的比特幣期權交易平臺。2013 年種子輪融資 150 萬美元,2017 年 5 月 B 輪融資 1140 萬美元。

Coinbase:成立於 2012 年,Coinbase 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2014 年,Coinbase 獲得美國包括紐約、加州在內,多個州監管機構的合法執照,成為美國首傢正規比特幣交易所。Coinbase2015 年初獲得瞭 7500 萬美元 C 輪融資,2017 年 8 月份,成功募集 D 輪融資 1 億美元,成為第一傢實現估值 10 億美元的比特幣初創企業,並在 2017 年上半年促成近 150 億美元的數字貨幣交易。 Coinbase 首席執行官 Brian Armstrong 表示,下一步將構建一個數字貨幣 APP,服務用戶數將超 1 億人。

Bitstamp:成立於 2011 年的歐洲比特幣交易平臺,Bitstamp 作為歐洲最大的比特幣創業公司之一,2015 年 1 月不幸遭遇黑客攻擊,價值 510 萬美元的比特幣慘遭洗劫,平臺一度關閉,但不久後便恢復正常運營。Bitstamp 在歐洲的數字貨幣合規性方面一直做得非常出色。2016 年 7 月,監管機構為其打開瞭綠燈,該交易所成為盧森堡第一傢獲得完全授權的支付機構。2017 年 3 月 Bitstamp 向法國最大銀行,法國農業信貸銀行聯手推出一項新的服務,允許投資基金接受比特幣。2013 年 10 月,Bitstamp 獲 1000 萬美元投資。

無論哪個國傢,在法律層面,ICO 作為一個真空的灰色地帶,這種新的資金籌集方式,目前雖然還沒有受到任何金融機構、政府部門的實質管控。但是隨著 ICO 的熱度不斷上升,各國政府已經對 ICO 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關註。

2017 年 4 月,日本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頒佈監管比特幣的條例(Bitlicense)初創企業想要對虛擬貨幣進行買賣、流通的話,必須提交 3 年業務計劃、詳細的組織架構說明、加入政府指定的行業協會等要求後,才能拿到運營資格。

英國為瞭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鼓勵金融創新和防范金融風險,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已將 ICO 納入金融科技的監管沙盒機制中。

2017 年 7 月,瑞士政府表示正在制定加密貨幣的規則,加密貨幣在瑞士被定義為資產而不是證券。

2017 年 8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佈,在新加坡發起的首次數碼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活動,若牽涉到受證券期貨法令管制的產品,就必須受金管局監管。如果通過 ICO 發行的數碼代幣代表投資者持有的企業股權或資產所有權,這類代幣就等同於通過集體投資計劃發售的股票,受證券期貨法管制。

2017 年 8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 ICO 投資模式可能帶來空殼欺詐、金融詐騙等影響發出警告,並確認正在對加代幣進行研究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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