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每一位準媽媽對於 B 超檢查一定不陌生,這是孕期必需且重要的檢查,可以清楚地瞭解胎兒發育狀況。但是孕期 B 超講究科學性,不能盲做,以免起反效果,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以下孕期做 B 超的誤區,每位準媽媽都應該熟知。
孕期做 B 超的 2 大誤區
誤區一、B 超檢查越早越好
懷孕 18 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頻繁做 B 超,尤其是在懷孕早期 ( 特殊情況例外 ) 。因為孕 2 個月內若過多做 B 超,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孕 4 個月時,骨骼開始發育;5 個月時,胎心發育尚不完善;6 個月時,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過多做 B 超,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發生畸胎或死胎。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則屬例外。
誤區二、B 超檢查多多益善
孕婦不宜過多做 B 超。一項調查顯示,在懷孕期間做過 5 次以上 B 超檢查的孕婦與已做過 3 次 B 超檢查的孕婦作瞭比較後發現,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後者的兩倍。過多 B 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生長發育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孕期做 B 超的次數不宜過多或過早,具體次數要根據孕婦自身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孕期需 3~4 次 B 超檢查就足夠瞭,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道流血、胎動頻繁、減少等異常及胎位不清,還需根據醫生檢查情況酌情 B 超檢查。
孕期如何科學做 B 超
1、孕早期 ( 特別是孕 8 周前 ) 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通常是不需要 B 超檢查的。
除非對下列情況:陰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異常妊娠,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需要 B 超檢查協助診斷,為今後的治療提供依據。停經時間不清,根據癥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一般在孕 10~13 周檢查較為合適。
2、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B 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從孕 20 周起就應定期進行 B 超檢查。孕 20 周左右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時,胎兒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孕 24~32 周重點觀察胎兒鼻唇部、心臟,可發現鼻唇部、心臟的畸形情況。足月妊娠 ( 孕 37~41 周 ) 註重胎位、臍帶、羊水、胎盤分期、估計胎兒大小,臍血流瞭解胎兒安危。
3、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 24~28 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
如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 ; 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 ; 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 ; 母體酒精中毒 ; 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 ; 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孕期進行 b 超檢查,最大的意義就是在產前及早發現胎兒是否有畸形問題,保證優生優育。b 超可以清楚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而且所測量出來的數據會作為孕婦選擇生產方式的參考標準之一。重要性如此之多,準媽媽在孕期千萬馬虎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