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撲 7 月 13 日訊 周三晚間,前國安預備隊球員徐子越在個人社交平臺炮轟國安某教練要求其花 60 萬辦理參賽證,這迅速引發瞭國內媒體的關註。對此,國安俱樂部官方於周四下午發表官方公告,對徐子越的相關言論進行瞭澄清。
國安俱樂部官方公告如下:
關於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預備隊球員徐子越的情況說明
各位尊敬的媒體朋友:
針對北京國安預備隊球員徐子越在社交平臺炮轟俱樂部 " 亂收費 " 一事,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高度關註。通過與球員傢長溝通,且經多方途徑調查核實,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球員徐子越於 2015 年 7 月 1 日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簽署為期 5 年的運動員工作合同,目前工作合同尚在有效期內。由於徐子越屬業餘球員身份,參照中國足協轉會相關規定,業餘球員轉會不涉及轉會費。徐子越若想離開國安預備隊加盟其他球隊,必須首先與我俱樂部商議完成解約。
同時,如徐子越成功轉入重慶當代力帆俱樂部,且首次註冊為職業球員,那麼雙方俱樂部將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啟動培訓補償機制,即重慶當代力帆俱樂部需支付我俱樂部培訓補償費用。重慶當代力帆是中超俱樂部,按照中超每人每年 10 萬元的費用標準,徐子越在我俱樂部接受培訓共 6 年時間,60 萬培訓補償費用合規合理。而且需要強調的是,60 萬培訓補償費並不是由球員個人支付,而是由對方俱樂部在完成球員的職業註冊後支付。因此,徐子越在個人微博中發表 "60 萬培訓費買參賽證 " 的言論實屬不妥,徐子越的傢長今日上午已就此事致電俱樂部進行澄清,並對徐子越的不當言論給俱樂部造成的困擾表達歉意。
另,就徐子越在個人微博中聲稱 " 兩年前被前教練索要 30 萬買房 " 一事,經俱樂部深入調查,實際情況為,徐子越兩年前在外集訓期間,有經紀人向其傢長提出可花費 30 萬元為徐子越辦理出國踢球相關事宜。就此事,徐子越的傢長再次致電俱樂部向教練組表達歉意,並表達希望向媒體說明此事來龍去脈的意願。
今年 4 月,中國足協下發瞭《關於足球運動員聯合機制補償與培訓補償相關情況的說明》,我俱樂部管理層人員對相關政策進行深入學習並嚴格執行,在此,我們也歡迎廣大球迷和媒體朋友共同監督。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對青訓發展予以高度重視,今年以來在青訓梯隊及青少年足球方面展開一系列工作,俱樂部將全力為各級梯隊提供良好的服務,幫助國安青訓湧現出更多的人才,為北京足球出力。
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 來源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