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銘記 1 月 31 日,決定瞭中國足球的未來

02-01

1 月 31 日,中國足協向第一批 15 個青訓中心授牌。

1 月 31 日成瞭決定中國足球未來的一個大日子。

這一天,中國足協向第一批 15 個青訓中心授牌。一批足球專傢和專業人才受聘成為青訓顧問和各級總監,讓專業人做專業事。

中國足協還宣佈將在遼寧、四川、深圳三地建立足球和田徑混合選材基地,跨項選材實在落地。

《中國足協關於調整青少年球員轉會與培訓補償標準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在同一天頒佈,青訓機構和培訓單位的權益得以進一步保障。

杜兆才為徐根寶頒發青訓顧問聘書。

健全體系

青訓中心的籌備工作歷時半年,自 2017 年 8 月起,中國足球協會就派出專傢組,兵分多路奔赴各地青訓中心開展實地調研,深入瞭解和幫助各地查找青少年足球工作的疑點、難點和堵點。

目前,中國足協已出臺瞭《中國足球協會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暫行管理辦法》,對青訓中心實行申報、審核、評估制度。

截至 1 月 25 日,共有 24 傢單位發來申報材料,經過評估組對申報材料的逐一審核,結合前期專傢組的實地調研情況,北京、上海、重慶、大連、武漢、成都、青島、深圳、廣州、延邊、喀什、梅州、蘇州、常州、普陀共 15 傢單位獲批為新周期第一批青訓中心。

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表示,將建立健全 " 職業俱樂部青訓體系、省市體育局青訓體系、城市青訓體系、體教結合校園青訓體系、社會俱樂部青訓體系 " 五大青訓體系為一體的多元化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加快佈局國內、國際兩類青訓中心,做大做強全國青少年足球超級聯賽。

杜兆才說:" 中國足協將與各省區市加強合作,加快建設一批由中國足協主導、省區市共建、國內統一標準的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將其打造成為中國優秀球員的搖籃。"

青訓中心將成為中國足協的重要抓手,成為培養中國足球優秀人才的孵化器。中國足協會對各青訓中心給予政策、管理等全方位的支持,進一步加大經費扶持力度,給予派駐青訓總監、青訓教練等直接技術幫助。

各青訓中心將在中國足協的技術指導下,開展球員集訓、基層教練員培訓,積極組織各類青少年競賽活動,青訓中心的地區和全國性賽事將逐步展開。

和第一批青訓中心一起揭曉的,還有青訓顧問和各級青訓總監,徐根寶、海斯特琳娜、達米亞諾、李樹斌、孫雯、肇俊哲、楊玉敏分別受聘為青訓顧問、全國青訓總監和地區青訓總監。

這些專傢名宿將負責指導中國足球青訓體系設計、青訓中心建設和青少年足球訓練工作,全面提升我國足球青訓專業化、實效化和國際化水平。

中國足協副主席李毓毅為全國各地的青訓中心授牌。

混合選材

遼寧、深圳、四川三地被授予 " 足球田徑混合選材基地 " 成為授牌儀式的一個亮點,這也是中國足協為鼓勵 " 雙向能力協同發展,探索足球人才培養新模式 " 的一次革新與嘗試。

足球發展對運動員提出瞭更高的身體對抗要求,基本的運動能力越來越重要。

部分歐洲足球發達國傢率先認識到瞭這一點,歐洲眾多俱樂部的青訓機構專門設計和增加瞭以速度、爆發力和協調性為主的田徑運動訓練內容,甚至還設置瞭專職的田徑教練,並已經因此取得瞭良好訓練效果。

考慮訓練觀念轉變對足球項目發展的重要性,為探索足球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和新路徑,經過反復調研論證,中國足協最終決定在遼寧、四川、深圳三地建設 " 足球田徑混合選材基地 ",混合選材基地將以 8 — 12 歲青少年兒童訓練為主。

在中國足球歷史上,從田徑運動員轉行成為足球選手的例子並不鮮見,國腳李華筠、謝峰、孫繼海等都曾接受田徑訓練,女足選手溫麗蓉、范運傑等也曾在田徑場上留下自己的身影。

中國足協副主席、全國校足辦主任、教育部體衛藝司司長王登峰(右一)為男足地區青訓總監楊玉敏(左一)、肇俊哲(中)頒發聘書。

完善機制

過去,青訓機構和培訓單位吃虧不少,一些青少年球員年滿 18 歲之後,在經紀人的利誘下,以各種理由不與培養自己的機構或單位簽訂職業合同,這種行為造成的傷害和負面效應難以估量。

現在,情況終於有所改變。中國足協對現行《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進行調整與補充,公佈瞭《中國足協關於調整青少年球員轉會與培訓補償標準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

中國足協副秘書長、競賽部部長戚軍對此進行瞭介紹,本次調整和補充,主要涉及八大方面,其中包括增加低年齡段青少年球員國內培訓補償年齡、調整國內青少年培訓補償費用標準、嚴厲打擊通過利用涉外轉會手段逃避培訓約定的行為等社會關註度較高的重要舉措。

近期,有多名球員在培訓協議期限內被經紀人簽到瞭國外的低級別小俱樂部,然後再以高價賣到國內俱樂部,完成瞭 " 出口轉內銷 "。

中國足協將對此進行嚴控和打擊,明確提出瞭 " 出口轉內銷 "" 出國涮水 " 的概念,一旦發現有球員在培訓協議期限內擅自有類似行為,將受到中國足協 24 個月的停賽處罰。

此外,在培訓單位連續 4 年為青少年球員註冊的情況下,小球員在年滿 16 歲以後,培訓單位如果能夠提供不低於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 3 倍,則培訓單位有權與球員簽訂不超過兩年的工作合同。

球員如不和原培訓單位簽訂合同,則會受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停賽 24 個月的處罰。中國足協還將青少年國內培訓補償年齡從 12 周歲調整為 8 歲。

《中國足協關於調整青少年球員轉會與培訓補償標準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的發佈,表明瞭中國足協加強與規范我國青少年培訓與轉會市場的管理,保護與鼓勵長期致力於青少年培訓的青訓機構積極性,讓青訓鏈條上的各個環節價值得以充分體現,真正打造出高質量、易銜接、可持續的中國足球青訓體系的決心。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