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今天下午,C 羅出庭為檢方指控他逃稅 1470 萬歐元進行辯護,在結束自辯後,C 羅的經紀團隊 Gestifute 發表瞭一份聲明,在聲明中證明瞭 C 羅的清白。
聲明如下:" 因為被指控在 2011 年至 2014 年之間涉嫌稅務犯罪,C 羅今天上午在 Pozuelo de Alarcón 法院出庭自辯。在法庭上,C 羅向 Mónica Gómez Ferrer 法官確認,自己從未隱瞞過收入:‘虎撲 8 月 1 日訊 西班牙財政部門瞭解我所有的收入細節,因為我們向他們上報所有收入,從未隱瞞,也從未有逃避稅收的企圖’,C 羅十分肯定地表示,‘我總是會自覺繳稅,因為我認為我們所有人都應當申報收入並根據自己的收入繳納相應的稅。隻要是認識我的人,都會知道我對我顧問的請求:希望他們把每天的稅全部準確地繳納完畢,因為我不想要什麼麻煩。’ "
" 球員在法庭上表示,他在居住過的其他地方,從未有稅務上的問題,和檢方提供的證明相反,球員將肖像權轉讓給自己名下的公司不是從 2010 年到西班牙後開始的,而是 2004 年在英國的時候就實現瞭。‘當我加盟皇馬後,我並沒有建立一個特殊的機構去管理我的肖像權,而是延續瞭在英國時的那傢管理機構 ...2004 年我在曼聯的時候我的律師就建議創立這樣的一個機構,這是在我來西班牙之前很多年瞭。這是一傢在英國很普通的機構,被英國財政部門通過,被認定為是合法的。’ "
" 事實上,C 羅在 2010-2014 這個時間段處理肖像權的方式和在 2004 至 2009 年是一樣的,隻有兩個不同:取消瞭一傢英國公司,因為它的所在地不在西班牙;當居住在西班牙後,他親自收取瞭肖像權的全部收入,為瞭在進行西班牙繳稅。但這兩處改變並沒有導致球員隱瞞收入、逃避稅收。相反,在個人肖像權上的繳稅方面更加透明瞭,他確信財政部門收到瞭所有的稅。"
"從 2015 年起,C 羅將他的肖像權轉讓給一傢第三方獨立機構,為之支付稅款,而現在 C 羅也成為整個國傢繳稅最多的納稅個人之一。"
" 檢方指控的部分是球員在 2014 年轉讓 2011 年至 2020 年時間段的肖像權而獲取的收入的稅款。"
" 根據球員的顧問,檢方和球員的申報在兩個方面出現瞭差異
1. 轉讓肖像權的收益部分應該被認為是在西班牙獲得的,球員將這部分收入看做動產,將這一部分金額按照當年居住在英國時英國政府的標準進行繳稅,而檢方的調查認為,如果說這個評判標準是正確的,C 羅在西班牙本應該繳多於他實際支付的稅款。但檢方認為這部分收入不是產生於球員的肖像權轉讓,而是產生於球員的經濟活動,且金額很大。而 C 羅的顧問認為,檢方的這個標準是不正確的,違背瞭此案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此案發生的時間段為 2010 年至 2014 年)、以及相關政府條例。所以,他們相信法官會撤銷此次指控,因為並不存在任何逃稅的款項。
2.對於應當在 2011、2012 以及 2013 年申報的肖像權收入,球員在 2014 年做瞭一次性申報,因為在 2014 年第三方機構才開始支付 2004 年起的肖像權收入。財政部門認為球員應當每年進行申報。我們不存在任何瞞報行為,因為每年的稅務都是球員親自申報的。標準的不同使得申報形式上出現瞭差異。但事實上從經濟角度出發,這種差異是有利於財政部門的,因為一來稅率每年都有變化(2014 年的稅率要比 2010 年、2011 年高),二來稅率也是波動的(美元逐漸升值,肖像權收入中的大部分收入也將增長),如果是逐年進行申報,那球員應當繳納的稅額還會少於現在已經繳納的稅額。"
" 球員十分冷靜,很滿意能配合法官,並請求能讓法院自由無壓力地開展工作:‘現在該是讓法院工作的時候瞭,我相信正義,也希望此案能有一個公正的裁定。為瞭避免給予他們不必要的壓力,為瞭創造一個平等的審判條件,我已經決定不再對此案進行任何聲明,直到產生最後的判決。’ "
[ 來源 :馬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