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ESPN 報道,靠餐館和賭場起傢的休斯頓當地富翁提爾曼 · 佛蒂塔(Tilman Fertitta)以 22 億美元的價格從萊斯利 · 亞歷山大手中買下瞭休斯頓火箭隊。
火箭隊新老板何許人也?
簡單介紹下火箭隊這位新老板提爾曼 · 佛蒂塔。佛蒂塔的父親是開海鮮餐館的,佛蒂塔兒時曾替父親剝蝦皮,後來自己經營餐館品牌蘭德裡(Landry's)。1993 年蘭德裡公司上市,當時估值 3000 萬美元。2010 年,佛蒂塔將蘭德裡公司所有股票購回,完成瞭私有化。2011 年,蘭德裡餐廳市值已經高達 17 億美元。
如今,蘭德裡公司員工超 5 萬,總資產超過 32 億美元,是全美最大的餐飲品牌之一,業務還包含酒店、賭場和遊樂園等,而佛蒂塔個人身傢大約 28 億美元,福佈斯雜志稱他為世界上最富有的餐館老板。
佛蒂塔十分熱衷於體育,而且與火箭隊早有淵源。1993 年,他曾經報價 8100 萬美元收購火箭,但萊斯利 · 亞歷山大以更高的 8500 萬美元報價勝出。1993-94 賽季、1994-1995 賽季火箭兩連冠期間,佛蒂塔還是當時火箭隊商務總監。
除瞭 NBA,佛蒂塔對 NFL 也有興趣。在 NFL 球隊休斯敦德克薩斯人隊 2002 年建隊之初,佛蒂塔就參與瞭投資,但後來因為蘭德裡旗下有賭場業務,不符合 NFL 聯盟相關規定,佛蒂塔隻得被迫出售股份。
火箭隊為什麼這麼貴?
首先,火箭隊目前的發展前景不錯。6 月底,火箭交易來瞭全明星控球後衛克裡斯 · 保羅。7 月份,火箭以一份為期 4 年、金額高達 1.7 億美元的合同續約瞭球隊當傢球星詹姆斯 · 哈登。而紐約尼克斯球星卡梅隆 · 安東尼也表達瞭想要轉會火箭的願望。
上賽季火箭隊常規賽戰績 55 勝 27 負排名西部第三,季後賽則闖入瞭西部半決賽。鎖定球星,意味著球隊未來戰績基本有瞭保障,而球隊的價值與球隊成績密切相關。今年 2 月,福佈斯對火箭隊的最新估值是 16.5 億美元,排名聯盟第 8。
其次,NBA 球隊的市值目前正位於高點。2014 年,一直希望買下一支 NBA 球隊的前微軟 CEO 斯蒂夫 · 鮑爾默,借著快船老板唐納德 · 斯特林的錄音歧視醜聞出手,一下將球隊的估值從 5 億(福佈斯當時預估)升到 20 億。再加上 2016 年夏天生效的 NBA 新電視轉播(9 年 240 億),大幅提升瞭聯盟和球員的收益,球隊估值再次順勢上揚。
花這麼多錢買球隊,究竟值不值?
據《福佈斯》今年早些時候的估算,火箭隊 2015-16 賽季的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BTIDA)為 6270 萬美元。這意味著目前這支火箭隊的市值對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比率(price-to-EBITDA ratio,可簡單理解為企業市值除以企業利潤,與上市公司市盈率類似,以下簡稱市值 /EBITDA 比率)已經高達 35.0。這真的是一個非常高的水準。作為對比,標準普爾 500 指數的市值 /EBITDA 比率僅為 9.8。
巧合的是,電商巨頭亞馬遜的市值 /EBITDA 比率正好也是 35.0。但是,亞馬遜像一頭獨一無二的巨獸,一些投資者堅信它的體量會繼續膨脹,不斷侵入全球各行各業的經濟活動中。他們也許最終是錯的,但至少他們有著自己的邏輯支點。
但休斯頓火箭隊呢?難道一支 NBA 俱樂部的發展前景也能像亞馬遜一樣讓人無限遐想?火箭隊再怎麼發展,也不可能把達拉斯小牛隊或 MLB 的休斯頓太空人隊逐出市場一傢獨大。球隊的利潤可能會繼續增長,但這隻會是漸進式的增長。那麼為什麼商人們還要為球隊一擲千金?
三年前,史蒂夫 · 鮑爾默向 ESPN 給出瞭他自己的理由:
" 這個價格不便宜,但當你看看科技公司的巨大風險、沒有利潤以及一旦成功的一本萬利時,你就知道這不是我最瘋狂的收購。這是我自己的錢,我對花自己的錢和花股東的錢一樣小心謹慎。看看那些上市公司吧,很多優秀的公司都完全沒有利潤,市值驚人但風險巨大。(NBA 球隊)則風險小的多,實實在在的利潤擺在這裡。這是個真正的機會。所以,相比我在科技界關註的東西,這(收購快船隊)是一筆相當合理的收購,這也是我非常興奮的一次收購。"
不過,據《福佈斯》統計,快船隊實際上在 2015-16 賽季處於虧損狀態。2016 年 9 月,快船隊簽下瞭一份當地電視轉播合同,這也許暫時將他們拉出瞭財務危機,但沒有跡象表明,這種本地電視轉播合同的油水會一直這麼足。地區性體育電視媒體已經成瞭美國職業體育的經濟支柱,但越來越多的人放棄訂閱有線電視,讓 ESPN 這樣的體育媒體疼痛一天天加深。以目前如此之高的球隊市值,很難說職業運動隊是一項低風險的投資。
但是,收購一支球隊不光是為瞭賺錢,它還是一門關於興趣的投資。
鮑爾默 2014 年剛剛買下快船時非常高興:" 我對這個產品(指快船隊)非常激動。我愛它。我去年現場看瞭一百場以上的籃球賽,而那還隻是高中生的比賽。" 而據 TMZ 報道,提爾曼 · 佛蒂塔買下火箭隊後表示:" 我這輩子都在熱愛火箭隊的比賽。"
這才是真正的關鍵。隻要有人覺得擁有一支職業運動隊很有趣,而這些人又恰好出得起 20 億美元或更多錢,那麼花 20 億買球隊就是一筆合理的投資。如果這支球隊在你接手時成績倒數,通過你的運作最終球隊登頂奪冠,那麼這就是一筆卓越的投資,就像 Joe Lacob 和 Peter Guber 當年花 4.5 億收購勇士隊一樣。
但我們要明白,通常情況下,決定一支球隊估值的並不是球隊未來的收益前景,而是有多少願意接盤的億萬富翁買傢。這有點像是 " 最大傻瓜理論 " 的變種——富豪們根本不關心球隊的真實價值,他們可能隻是想坐在 NBA 的場邊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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