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上海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淘寶網訴平臺售假店鋪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姚某的售假行為對淘寶網商譽造成損害,判處被告向淘寶網賠償人民幣 12 萬元。這起案件成為國內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起訴售假網店首例。
據瞭解,從 2015 年起,被告姚某就在在淘寶平臺出售寵物食品。2016 年 5 月,淘寶發現其涉嫌在品牌貓糧參雜假貨並進行售賣,於是便以普通顧客的身份在其所經營的店鋪匿名購買瞭一袋價格 99 元的貓糧,並將其購買的貓糧送去貓糧品牌方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表明,姚某出售給淘寶的貓糧確為摻假的品牌貓糧。隨後,淘寶網以違背 " 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 " 條例為由將姚某訴至法庭。
經審判,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決: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被告姚某需賠償原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損失人民幣十萬元;二、被告姚某需賠償原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合理支出人民幣兩萬元;三、駁回原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的其餘訴訟請求。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表示,被告以摻假的方式持續在淘寶網上出售商品,其行為不僅損害瞭與商品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並且降低瞭消費者對淘寶網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網的良好評價,對淘寶網的商譽造成瞭損害,故被告應當就此予以賠償。
據悉,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訴售假店鋪案,對於今後打擊網絡售假行為有著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