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車解決瞭打車難的問題,為人們日常出行帶來人很大便利,但與此同時," 滴滴一下,馬上加價 " 也成瞭不少消費者使用網約車的真實體驗。
早晚高峰、刮風下雨 …… 不加價 50% 幾乎約不上車,一些目測風和日麗、道路暢通無阻的時段,也被約車平臺隨意定位為用車高峰。在有關網約車的消費者投訴中,價格問題占到瞭首位。
據新華社報道,日前,商務部表示,其反壟斷局已多次約談滴滴,並根據反壟斷法等法規對滴滴與優步中國合並一事依法進行調查。從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兩方面,人們期待這一調查盡快取得實質性突破。
新華社稱,對於加價 " 任性 " 的投訴,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網約車企業,滴滴給出 " 人多車少、供不應求 " 的理由,並稱車費多少是根據市場供需 " 計算 " 出來的。但滴滴並沒有公開加價標準和算法,也沒有拿出加價幅度的合理依據。
梳理滴滴變得 " 任性 " 的節奏,不難發現在時間上與兩件事的發生基本同步——一是滴滴收購優步,形成其在國內網約車市場 " 一傢獨大 " 之勢;二是 " 網約車新政 " 從出臺到正式施行。
新華社認為,自收購優步一年來,滴滴幾乎成瞭網約車的代名詞,其在國內網約車市場上的地位可見一斑。如果滴滴確實形成壟斷,除 " 任性 " 加價外,還會制約整個網約車行業的發展。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公佈後,曾因其順應民意、體現改革決心而贏得喝彩。然而,一些地方卻在落地的實施細則中對網約車車型、司機戶籍等作出嚴格限定,這樣的限定實際上限制瞭網約車市場規模,企業沒有靠規模擴張賺取更多利益的空間,隻能轉而從消費者身上謀取更多利潤。
新華社記者表示,網約車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意義在於利用 " 互聯網 +" 的技術創新,拓展人們的出行方式,緩解打車難、出行貴等問題。企業經濟固然應遵循市場規律,但不可以打著 " 市場 " 的旗號,違背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營商之道。同時,面對新興業態,政策之手隻有做到該管的不手軟、該放的不遲疑,才能讓消費者從行業健康發展中得到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