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3 月 6 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法院定於 3 月 16 日對前總統樸槿惠案進行一審宣判。根據此前報道,法院預計將在 3 月底或 4 月就本案進行一審判決。
韓國法庭表示,樸槿惠還牽涉到其他國情院的案件審判,為瞭互相配合審理速度,在與檢方和律師團隊商議後,決定提前宣判日期。
資料圖:2017 年 5 月 25 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被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公審。
報道稱,由於樸槿惠拒絕與律師團隊見面,她對被控嫌疑的具體立場還不得而知。
2017 年 4 月 17 日,韓國檢方對樸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樸槿惠涉嫌犯有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泄露機密等 18 項罪名。今年年初,檢方向樸槿惠追加 3 項指控,包括違反選舉法和違反國傢情報機構相關法規。至此,樸槿惠累計被控 21 項罪名。
上個月 27 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樸槿惠案進行審理,檢方當天提請法院判處樸槿惠有期徒刑 30 年。
樸槿惠於 2017 年 3 月 31 日被法院批捕,同年 10 月 13 日被裁定延長關押 6 個月,此後一直拒絕出席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