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親自出庭作證“我還活著” 法官仍判“已死亡”

03-18

羅馬尼亞一名 63 歲的男子康斯坦丁 26 年前隻身前往土耳其工作,但是 2018 年 1 月因逾期期滯留被土耳其遣返回國。回來後他才赫然驚覺,自己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妻子通報失蹤死亡。盡管康斯坦丁近日已親自上法庭作證,證明自己 " 還活著 "。但法院仍以超過期限為由,拒絕返還康斯坦丁羅馬尼亞公民的身份。

據瞭解,康斯坦汀在 1992 年前往土耳其擔任廚師,1995 年曾因妻子外遇一度回到羅馬尼亞,但在 1999 年時重新回到瞭土耳其。之後,便與羅馬尼亞的傢人失去瞭聯系。康坦斯丁的前妻為瞭再婚,便向法院申請瞭他的失蹤死亡證明,並在 2016 年正式領取。

2018 年 1 月時,康坦斯丁由於非法居留被土耳其政府遣返回國,然而回到羅馬尼亞後才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件早已經失效,甚至已被 " 宣判死亡 "。起初羅馬尼亞海關認為康坦斯丁是盜用他人身份企圖偷渡入境,後來通過舊護照的照片、指紋等資料,才發現原來康坦斯丁正是那個 " 已經死亡 " 的本人。

康坦斯丁為瞭尋回自己的身份,要求法院推翻 2016 年發出的死亡證明,但法院以 " 已經超過推翻死亡認定的期限 " 為由,判定康坦斯丁的死亡證明依然有效。由於沒有合法身份,康坦斯丁無法再次返回土耳其,目前隻能暫時被羅馬尼亞移民局拘留。康坦斯汀表示,自己明明活著,卻被判定死亡,現在沒有收入,更無法工作,甚至還患有糖尿病。他表示,自己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將會再次上訴。

(編輯:朱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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