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巴勒斯坦少女阿赫德 · 塔米米因掌摑以色列士兵遭羈押,21 日與以方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軍事法庭可能判處她 8 個月監禁。
塔米米的律師加比 · 拉斯基說,依照認罪協議,塔米米承認 12 項指控中的 4 項,包括襲擊、煽動和妨礙軍人執行公務。
由於刑期包括羈押時間,塔米米已在押大約 3 個月,有望今年夏天獲釋。另外,她可能被處以 5000 謝克爾(約合 9111 元人民幣)罰款。
認罪協議有待以色列國防軍約旦河西岸法院批準。
拉斯基說,軍事法庭決定閉門審理這一案件時," 我們就知道不會得到公平審理 "。塔米米尋求認罪協議,是為瞭避免可能更重的刑罰。這場訴訟是一場 " 鬧劇 ",他說," 他們企圖阻止其他巴勒斯坦青年像阿赫德(· 塔米米)那樣反抗占領 "。
塔米米現年 17 歲,傢住約旦河西岸納比 · 薩拉赫村。去年 12 月,以方以涉嫌襲擊以軍士兵為由羈押塔米米。一段視頻顯示,塔米米走向守在她傢門外的兩名以軍士兵,要求對方離開,沒有得到回應;她推搡並用腳踢這兩名士兵,最後掌摑其中一人。兩名以軍士兵沒有還手。
塔米米因而成為巴勒斯坦人眼中的 " 英雄少女 "。約旦河西岸街頭海報上常見她的形象。全球 170 萬人在請願書上簽字,呼籲釋放塔米米。
美聯社報道,每年,數以百計巴勒斯坦未成年人被送上以色列軍事法庭,定罪率接近 100%。批評者說,軍事法庭不尊重巴勒斯坦人的權利,他們常常被迫接受認罪協議。(完)(陳丹)
關鍵詞:阿赫德 · 塔米米 ( Ahed Tami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