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7 月 14 日訊(記者 孫凱旋 通訊員 王敏)7 月 13 日下午 15 時許,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張店大隊民警在金晶大道巡邏時,發現金晶大道與聯通路口南 100 米處的隔離護欄被撞得面目全非,現場有一輛牌號為魯 CYH*** 的長城小型普通客車車頭損壞嚴重,而駕駛員卻不知去向。執勤民警立即向指揮中心匯報護欄損壞情況,並通過相關技術手段查詢車主信息,尋找駕駛員去向。
通過查找,民警在路旁的綠化帶裡找到瞭強作鎮定的駕駛員張某,經詢問,駕駛員就是車主,民警發現駕駛員渾身酒氣,通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員血液裡酒精含量 46mg/100ml,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員承認中午喝瞭兩瓶啤酒,下午駕車從桓臺返回張店的時候,沒想到路上犯困,一走神就撞上瞭護欄,驚魂未定的駕駛員趕緊下車到路旁的綠化帶稍作鎮定。
民警經過法定程序,認定張某駕駛機動車行駛時操作不當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給予罰款一千元、記滿 12 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張某造成的護欄損失六千餘元及自身車損全部由自己 " 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