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3 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河源市城市藍線專項規劃(2016 — 2020)》草案(以下簡稱《規劃草案》)已編制完成,並向社會公示。該規劃旨在進一步加強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管控。
城市藍線是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水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為全面提升我市水體藍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我市劃定瞭城市藍線范圍。本次規劃對象包括河渠類、湖泊類、水庫類三大類。此次規劃范圍與《河源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 — 2020)》城市規劃區范圍中所劃定的城市重點發展區范圍一致,總規劃面積約為 933 平方公裡。規劃根據不同水系水體的水文學特征和水城關系,以兩江交匯作為城市水系的骨架,在主城 " 兩江四岸 " 基礎上,結合城市空間拓展,構建城市 " 兩江交匯、水網縱橫、湖泊點綴 " 的水系基本結構體系。
《規劃草案》指出,規劃中心城區藍線劃定總面積約 70.8 平方公裡,其中河流藍線劃定總面積約 59.8 平方公裡(包含 26 條河流), 湖泊、水庫藍線劃定總面積約 11 平方公裡(包含 6 個湖泊,17 個水庫)。
《規劃草案》強調,在城市藍線范圍內禁止違反國傢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在城市藍線內進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經批準的城市規劃。城市藍線一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因城市發展和城市佈局結構變化等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城市藍線的,應當依法調整城市規劃,並相應調整城市藍線。
全媒體記者 郝曉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