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傢人謊稱在武漢工作,
實則靠著小額網貸度日,
輾轉在小旅社、網吧 " 流浪 "。
1 月 29 日凌晨,
湖北天門的 25 歲的研究生羅正宇,
在江岸區上海路一傢小旅社自縊身亡。
▲羅正宇的遺書
留下遺書:" 都是我的錯,對不起 "
" 在武漢玩瞭一年,什麼事都沒做。沒什麼遺產留下,借瞭一屁股債,不會還瞭。我太幼稚瞭,大人和我說的都是對的。可惜我明白太晚。都是我自己的錯,對不起 ……"1 月 31 日,50 歲的羅父羅立軍幾次捧起兒子羅正宇的手機,看著電子 " 便箋 " 上的留言,幾次老淚縱橫。
"1 月 13 日,兒子剛過完 25 歲生日,我們本來約好一起回老傢過年的 ……" 羅立軍告訴記者,1 月 20 日下午,兒子還給他欠費手機充瞭 100 元話費。父子倆約好:1 月 30 日晚上 10 時,兒子到武漢火車站接他。
"29 日早上 9 時,警察給我打電話說他自殺瞭 ……" 當晚,羅立軍從打工地浙江紹興趕到漢口殯儀館,見到瞭兒子的遺體。後來警察給他看瞭監控錄像:當晚,羅正宇穿戴整齊,曾獨自一人在樓道內上下徘徊,凌晨 3 時 40 分以後,他上到三樓平臺後,再未下來。
在死者床頭手機便箋中,還留下一份疑似給旅社老板的遺言," 老板,你立刻報警吧,我在頂樓上吊自殺瞭!"
這一年謊稱在工作 實際在 " 流浪 "
對羅正宇離去,傢人始終想不出答案。
父親羅立軍告訴記者,2010 年,兒子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武漢理工大學交通學院 " 交通運輸工程 " 專業,經過 6 年本碩連讀,2016 年 7 月畢業,後應聘進入到武漢一傢央企工作。對農傢子弟來說,本來應該是苦盡甘來。
" 這傢央企主要從事城市軌道建設,簽約後,兒子隨後被外派到杭州一項目工地上鍛煉,每月工資能拿 6000 元。" 羅立軍說,不過才幹瞭半年,兒子就不顧傢人勸阻,堅持要辭職。
2016 年底,兒子回老傢過完春節,正月十五剛過就到武漢發展。羅立軍透露,父子兩人分手時,兒子透露身上還有 1 萬多元積蓄。
羅立軍說,兒子 1 歲時,他和前妻離異,他常年在外打工,兒子羅正宇基本上由爺爺奶奶帶大。兒子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成績優秀,沒讓他操什麼心。
羅正宇從小就和爺爺十分親近,即便大學畢業,依然保持著每周五和爺爺通電話的習慣。羅立軍說,2017 年 8 月,兒子還跟他透露,找瞭一傢漢口的網絡科技公司上班。
直到出事 3 天前,羅正宇還在跟爺爺報平安,說工作身體 " 挺好 "。
" 沒想到這些都是兒子騙我們的," 羅立軍說,兒子出事後,他曾專程到這傢公司探訪,對方稱兒子從未在此上過班。
靠網貸生活 支付寶餘額僅剩 0.71 元
1 月 31 日,記者從江岸區警方獲悉,對於羅正宇死亡定性為 " 自殺 "。
羅正宇的傢人告訴記者,種種證據顯示,羅正宇在武漢這 1 年,一直沒工作,也沒有收入來源,而是靠網絡借貸 " 流浪 " 生活。
小旅社住客登記顯示,羅正宇 1 月 23 日入住該旅社,房費 55 元 / 日,這傢旅社條件簡陋,房間內僅一張床。
羅正宇的全部遺物,除瞭一個讀大學時的破舊拖箱外,就是一個藍色雙肩包。幾件舊衣服、一個錢包和一部價值千元的智能手機。錢包中僅有一張身份證,無一分現金。
傢人登錄其手機,發現其支付寶餘額僅剩 0.71 元。
在其手機中,共發現 " 招聯金融、貸上錢、來分期、安逸花、借貸寶、馬上金融、貸小強 " 等 13 個網貸 APP,總共欠下 5.2 萬元分期欠款,這些小額貸款大多從單筆 1500 元至 8000 不等,被分成半年至 1 年不等的分期,目前不少已經逾期。
死者的支付寶和微信記錄顯示,每次貸到錢後,除大部分用於償還舊賬外,剩餘被用於充值到支付寶,進行日常消費。
支付寶消費記錄顯示,羅正宇最近 1 年活動軌跡均在武漢,基本在江漢路和勝利街一帶、幾傢網咖和便利店,以及租住地附近的幾傢炸醬面、拉面館、牛肉面館和湯包店。
傢人懷疑:高利貸成催命稻草
除以上有據可查的 13 個網貸 APP 分期欠款外,還有幾筆共約 1 萬元的微信私人高利貸,讓其三叔羅季軍懷疑,侄兒羅正宇是不堪債務壓力,走上瞭絕路。
記者註意到,這些通過微信私人轉款方式進行的借貸,利息和各種手續費十分高昂,一傢名為 "51 掌上寶 " 的劉某 1 月 22 日,通過微信借給死者 3000 元,在扣除 700 元續期費後,實際僅到賬 2300 元。僅僅一周後,連本帶利就滾到瞭 3900 元,由於未能還款,第三方催債公司已介入收債,催債人員稱,他們是按本金 10%、300 元 / 天收取違約費。
目前,包括羅正宇的父親、二叔和三叔在內多位傢人,已接到瞭催債公司的各種騷擾電話和短信,有些威脅說 " 當心點 "。不得已,他們將死者的殯儀館開出的單據貼在微信圈內,以試圖讓催債者止步。
律師:傢屬可不必代償債務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為,《關於規范整頓 " 現金貸 " 業務的通知》明確規定各類機構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如果合同約定貸款未及時償還時違約金畸高,即造成綜合資金成本超過年利率 24%、特別是超過年利率 36% 的部分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對死者沒有清償的借款等款項,隻要死者負債大於資產,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死者父母可選擇放棄繼承,這樣就不用清償死者的債務瞭。
另外,劉源波告訴記者,因為死者是自殺,故放貸公司需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過,如果放貸公司在催債時存在過激言語或不當行為等過錯時,就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對此,死者父母可在有證據情況下,依法向法院起訴。
沒想到他會自殺 同學老師很惋惜
2015 年 11 月,曾被武漢理工大學評為學校 " 三好研究生 "。羅正宇的死,讓同學和老師都感到很惋惜。
遠在廣東、曾與羅正宇同學 9 年的李冰 ( 化 ) 向記者透露,羅正宇出事前,一直聲稱自己在武漢上班,偶然網上碰上,還說要加班。
" 他自尊心很強,平時很少主動和同學交流,在同學群中很少冒泡,2017 年就更少說話瞭。"羅正宇畢業後,有些逃避工作。
在碩士導師杜志剛的印象中,羅正宇是一位優秀的學生,就是性格有些內向,不善於和人互動交流。"本來以他的專業條件,找一份不錯的工作,是很輕松的事," 杜老師說," 如果有什麼困難和傢人同學說一聲,大傢肯定會幫他。"
杜老師認為,羅正宇的悲劇,固然有其傢庭、性格、網絡借貸等綜合因素,但作為大學生畢業後,如何從學生身份向社會人轉變,如何融入社會,值得反省和深思。
| 來源:長江網、人民網、人民日報、新聞晨報
編輯:吳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