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隨著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的傢用車輛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安全隱患和交通事故。比方說車輛的遠光燈,看似一個輔助性的小部件,但卻會給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視覺上的重大影響。據交通部數據統計顯示,我國每年發生的夜間交通事故中,有 40% 以上與不規范使用遠光燈有關,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我每天都是開車上下班,身邊也有很多自己駕車的朋友,對於夜間的遠光燈,我們的共同感受是:與近光燈相比,遠光燈的光束十分集中且亮度較高,在看左右後視鏡時,往往會受刺眼的強光影響,形成局部的 " 盲區 " 甚至 " 瞬間失明 ",無法看清車身兩側的路面情況。尤其在需要並線或者轉彎時,極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盡管違規使用遠光燈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但由於其不像闖紅燈、逆行、超速等有電子監控、測試設備取證,交管部門對這方面違規的執法取證難、執法難度大,執法也未常態化。為此,建議:
做好駕駛員培訓的源頭管控。在駕駛員培訓時,加大對濫改濫用遠光燈產生危害的知識宣講,在駕校培訓中心設置夜間行車課程,將其作為駕考項目,硬性要求每個學員都要熟練掌握遠近光燈的正確使用方法,提高規范使用燈光的安全意識。
車輛源頭管控。車管所要嚴把車輛檢驗檢測關,對私自改裝燈光的車輛,其改裝後的任何配件出現瞭不合規、不達標準的現象,都不能通過車輛檢測合格,對車輛的前照燈功率檢測不符合標準的,堅決處罰,強制整改。
創新對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的監測、取證方法。針對濫用遠光燈的行為,有的地方交警正在組織測試一種新型的遠光燈檢測設備,該種電警設備具備光源檢測功能,可通過強光處理,清晰識別車燈中的遠近光燈開關狀態,並對正在使用遠光燈的車輛進行自動抓拍。我認為這類技術設備應在全國推廣使用。
加大對違章使用遠光燈的處罰力度。交管部門應對違章使用、非法改裝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 " 零容忍 ",形成高壓嚴管態勢,加大執法力度,借鑒查酒駕的做法不定期抽查,從重處罰,以杜絕該種不良駕駛行為。
湖北省黃岡市政協常委 孟志丹
《 人民日報 》( 2017 年 07 月 12 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