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半男孩小區被狗咬傷縫合一百多針 暫時還沒找到相關責任人

03-24

3 月 22 日下午,合肥一名 1 歲半的男童在小區內玩耍時,被狗咬傷面部。23 日上午,記者前往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醫院)采訪得知,孩子臉部被縫合 100 多針,現在傷情比較穩定,處在恢復期。目前小區物業已經將有價值的監控畫面交由轄區警方進行調查。

揪心:

1 歲半男孩遭狗咬傷縫合 100 多針

3 月 22 日下午 1 點 40 分左右,在合肥市習友路與集賢路交口附近一小區,奶奶正帶著一歲半的磊磊在小區裡玩。這時,突然從東面出現一隻小黃狗跑到磊磊身旁,將隻有一歲半的磊磊撲倒,並將其臉部嚴重咬傷。在奶奶和其他居民呼喊著跑來時,黃狗松口跑離瞭現場。之後在好心居民的幫助下,磊磊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據現場目擊者描述,事發在小區 21 號樓與 22 號樓的之間的一樓,那塊地方是商鋪,出事地點就在商鋪旁的過道。聽到孩子的哭喊聲時,很多人才意識到孩子是他被狗咬瞭。" 咬孩子的是一隻黃顏色的小型犬,等大人們跑過來時,這條黃狗迅速跑走瞭。"

23 日上午,合肥晚報、ZAKER 合肥記者前往中國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醫院)整形外科看到瞭正在此住院治療的磊磊。磊磊躺在媽媽的懷裡,整個臉部用紗佈裹住看不清樣貌。磊磊的母親緊緊抱著孩子,眼裡含著淚水。

據磊磊的父親何先生說,事發後奶奶趕緊抱起孩子,並未看見那隻狗,以至於現在無法找到那隻咬人的狗," 不過從外形上看很幹凈,並不像流浪狗。"

23 日上午,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也前往醫院看望受傷小孩,但是並未能找到責任人。然而,對於物業的回應,磊磊的傢人並不能接受," 如果物業不能給我一個說法,我們將會訴諸法律。"

據中國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醫院)整形外科副主任醫師汪凱介紹,磊磊面部貫通傷,縫瞭 100 多針,目前傷勢已趨於穩定," 接下來主要是抗感染治療 "。

進展:

有價值的監控視頻交由派出所調查

據瞭解,小磊磊一傢是安慶人,今年元月來到合肥租住在這個小區。" 我是做快速的,我就在快遞櫃上自己安裝瞭一個攝像頭。" 磊磊的父親何先生說,事發的地方是小區監控的死角,多虧瞭安裝的這個攝像頭。

由於何先生夫婦平時忙工作,孩子都是奶奶帶。平時每天孩子都要下樓玩,樓下也有很多狗," 孩子這麼小也不知道害怕,但是也不會主動去惹狗。" 何先生說,事發時,孩子奶奶就跟在孩子後面,看見狗撲向小孩的時候就趕緊跑過去,就這樣也沒來得及。

23 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物業負責人表示,事情發生後,他們調取瞭小區監控," 有價值的監控目前已經交給轄區派出所,進行調查取證。"

事發後,有不少小區居民的反映,甚至有居民認出,咬人的黃狗可能就是小區的一個居民所養,但是目前物業也並沒有核實到。

觀點:

養狗人應提高素質文明健康養狗

磊磊的不幸遭遇很快在網絡上引起瞭熱議,網友們在同情他的同時,對城市裡能不能養犬,該如何養犬展開瞭激烈的討論。

網友 " 一公裡 " 認為," 對於養狗的人,我們尊重他們在情感和生理上對狗的需求。養狗的人,也應該尊重不養狗的人在文明和安全上的要求。" 在他看來,沒有不文明的狗,隻有不文明的狗主人,要杜絕 " 狗患 ",首先狗的主人要負起責任,提高自身素質,依法養狗、文明養狗,拴好狗繩、戴好嘴套、清理好狗屎。

網友 " 傢有邊牧叫二寶 " 留言稱," 養狗的都牽好繩子,不能說‘我傢狗不咬人’,有孩子的傢長也要盡到責任,別讓孩子一個人到處跑,他們也沒有判斷能力,各有各的責任,也別都噴養狗人士!"

作為一名愛狗人士,網友 " 燕子 " 隻要出門就會栓繩子,狗拉的糞便也會清理幹凈。但她同時也看到有的養狗人確實討厭,不栓繩子,拉屎也不清理,她希望對此 " 規范管理,如果有條理處罰最好瞭。"

呼籲:

嚴格遵守《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

記者瞭解到,合肥從 2000 年 4 月 1 日開始實施《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 2005 年進行微調。條例對於養犬者的行為規范有著較為明確的規定。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真正做到嚴格遵守的養犬者寥寥無幾。 例如,條例規定 " 不得攜犬進入公共場所 ",但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小區、公園、商場甚至是餐館、遊樂場,都可以看到有人遛狗的場景。在這些場所,甚至還經常出現寵物狗隨地大小便的情況,根據條例,養犬者需 " 負責立即清除犬在戶外排泄的糞便 ",如未及時清除," 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部門處以 50 元以下的罰款 ",然而,對比現場,此規定幾成空文。再如,根據條例規定," 攜小型觀賞犬出戶時,犬須掛犬牌、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任由寵物狗在公共場合裡自由奔跑的情況比比皆是。

記者對比發現,該條例中落實較好的有 " 當犬隻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或管理人應當立即將受害者送至當地衛生防疫站或醫院進行診治和防疫,並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也存在推諉或難以確定養犬人的情況。

由於條例已經實施十幾年瞭,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部分規定已不再適應現實情況,因此,從 2016 年開始,合肥市文明辦已牽頭公安等部門修改限制養犬條例。記者從合肥市法制辦瞭解到,《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修改)》已列入 2018 年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建議項目。

他山之石

文明養犬這些辦法可借鑒

" 早 7 時前,晚 7 時後 " 遛狗

南七街道司法所發佈瞭合肥市首個《社區文明養狗公約》。公約要求:社區居民可自願養狗,但必須依法辦證,定期為狗註射狂犬疫苗;社區遛狗必須在指定區域內進行,時間為 " 早 7 時前,晚 7 時後 ";遛狗時必須有成人牽狗,狗主人要隨時清理糞便;個人在小區內養犬,犬吠不得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小區裡設置專門遛狗區

廬陽區海棠街道清華社區將小區的某個區域設置為遛狗區,就像吸煙區一樣,遛狗就去這裡,不喜歡狗的居民可自動回避。

遛狗應主動避讓老幼孕殘

《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養犬人攜犬出門,應當為犬隻掛犬牌;為犬隻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二米,遇到他人應當收緊牽引帶,並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的,應當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隻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並避開高峰時間。

(合肥晚報 ZAKER 合肥記者 韓婷 王偉 高勇 文 / 圖 /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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