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軍少將涉貪仍被升職 神回應:不是大官

07-28

據海外網 7 月 28 日報道,日前,臺灣三軍聯訓基地前指揮官梁明德少將遭爆料,被檢方以 " 貪污治罪條例 " 起訴卻仍升任副參謀長。對此,臺灣海軍竟然以 " 非重要官職 " 作為回應。

梁明德

據臺媒綜合報道,臺灣三軍聯訓基地多年來接受屏東車城福安宮撥助官兵加菜金,六年多來已累計上百萬新臺幣,但加菜金沒有用到官兵身上,卻成為基地長官巴結上級的饋禮。屏東地檢署以 " 貪污治罪條例 " 起訴前基地指揮官梁明德少將。不過,梁明德竟仍升任臺 " 海軍司令部 " 副參謀長。

臺 " 海軍司令部 " 發出新聞稿表示,梁明德調職作業皆依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 等相關規定辦理,且調任副參謀長一職,非將級重要職務,並由 " 海軍司令部 " 管制後續司法調查結果。

據報道,一位負責臺海軍軍紀的官員表示,前一陣子海軍有一位士官長向學弟借瞭 5 萬元新臺幣,如果依據一般民間公司,或是其他機關,最多隻會要求還款,或記申誡等懲處,但該位士官長遭檢舉後,海軍即以不當借貸為由,逼退該名士官長。該名官員隨即質疑," 但現在少將及上校政戰主任遭‘地檢署’起訴,卻仍能續任其他職務,這種賞罰不公平的方式,怎麼讓基層官兵心服口服?"

對於屢次被曝醜聞,臺軍似乎至今也沒有擺正心態。有陸軍將領稱," 這種涉貪遭起訴還能擔任海軍副參謀長,恐怕隻有海軍做的出來,我們陸軍是絕對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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