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閻良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瞭陜西首例男子猥褻同性案,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兩年。
張某和王某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讀大學生,2015 年 12 月 7 日中午,張某上完課返回宿舍的途中,發現王某很像自己瀏覽過的同性交友網站上的一個人,於是主動上前結識,並謊稱班上女生想要王某 QQ 號碼,以此獲取王某 QQ 號。回到宿舍後,張某添加王某為 QQ 好友,並謊稱自己在網上賣衣服,要王某到其宿舍內幫忙給其試褲子,王某考慮到張某要給自己介紹女生,就於當日下午 2 時許,應約來到張某宿舍,並試穿張某拿出的一條緊身褲。
張某對王某表達瞭在同性網站上看到王某的信息,想嘗試一下的想法。王某稱自己並未註冊該網站,是同學惡搞,予以拒絕。張某以將剛剛拍攝的照片發到網上、自己是練體育的等話語相威脅,強行猥褻,後王某報警。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背他人意志,以脅迫的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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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1 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該修正案第十三條將強制猥褻罪的對象由 " 婦女 " 修改為 " 他人 ",即將十四周歲以上的男性納入強制猥褻罪的保護對象,填補瞭同性性侵法律空白。然而,我國對於遭強奸的男性受害者們依然是沒有相關的法律保護,即強奸男性是不能構成強奸罪的,隻能按故意傷害罪或強制猥褻罪等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