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險養老,利潤隻是“副產品”(民生 · 民聲)

07-14

●無論是行業監管政策、企業經營目標,還是團隊績效考核,皆須突出 " 普惠金融 " 精神,以覆蓋人群、保障程度、客戶滿意度為標尺,而不是一味強調保費收入和利潤增速

養老市場那片望不到邊的 " 藍海 " 正在向保險業招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正式發佈《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幹意見》,把發展商業養老保險上升為 " 國傢戰略 ",在稅收政策支持、產品服務創新、投資領域放開等方面都有新突破,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我國正加速進入老年社會,養老問題不僅是每個傢庭的大事,也是擺在所有人面前的一道時代難題。然而,目前養老保障體系中的國傢、企業、個人三支柱嚴重失衡,個人商業養老儲備占比過低,居民的養老服務購買力嚴重不足。而在供給側,養老產業發展嚴重滯後,養老機構床位量少價高,居傢養老雖然實惠,但是健康管理、看護照料等專業服務跟不上,高齡、獨居老人無助而淒涼。" 晚景堪憂 ",始終是許多人心裡的一塊大石頭。

此次《意見》不僅通過稅收遞延等手段,鼓勵居民增加商業養老保險投入,還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穩定性、規模性的特點,允許其投資養老產業。供給側、需求側齊發力,定能激發養老產業活力。在滿足居民養老需求的同時,延伸產業鏈,獲得發展新動能,保險業為之興奮,理所當然。

不過,做大做強 " 商業養老 ",保險業必須先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站位要準。與一般的金融產品不同,養老保險產品既是服務個人養老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也是解決社會養老問題的重要載體,同時具有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雙重屬性。無論是新近出臺的《意見》,還是此前的《國十條》,都明確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的功能。因此,保險業必須牢記:一份份保險合同累積起來的,是保險業承擔國傢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重任。無論是行業的監管政策、企業的經營目標,還是團隊的績效考核,皆須突出 " 普惠金融 " 精神,以覆蓋人群、保障程度、客戶滿意度為標尺,而不是去一味強調保費收入和利潤增速。

曾經,政策性農險因賠率過低引發農民、媒體和學界質疑,最終在全國范圍 " 升級 " 合同、倍增保障;健康險因為性價比過低,導致保費大規模流向境外……保險產品雖然復雜,但貨比三傢後,對 " 利潤至上 " 者,人們一定會以腳投票。養老險是老百姓的 " 養命錢 ",尤其是稅延型險種有一定的政策性,須適度控制險企在這項業務上的利潤水平,信息透明,遏制 " 暴利 ",讓利於民,取信於民。

二是內功要強。揚帆 " 藍海 ",掌舵技術要精湛,防風險的本領要高。保險業應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提高精算定價技術、資金運營能力和監管水平。設計、提供滿足廣大群眾差異化、個性化養老保障需求的保險產品和養老服務。此外,借力互聯網,提升經營的透明度和靈活性,提高營銷、給付等服務的便捷程度,使消費者買得方便,用得放心。還要 " 小心駛得萬年船 ",保險資金運營穩健第一,讓老百姓的 " 養命錢 " 安全且獲得合理的回報。

三是配套措施要到位。稅延商業養老保險是新事物,養老保險資金是需要長期鎖定的,社會公眾對其認可和接受有一個過程。稅延抵扣額度等設計要充分考慮居民收入實際情況。從前期稅優健康險試點的情況看,由於稅優幅度有限,投保、抵稅流程過於復雜,大大削弱瞭這項政策對居民投保意願的促動作用—— " 如果單位不給辦,誰願意為瞭省那幾百塊錢,填這資料、那單子,一趟趟往地稅折騰?" 稅延商業養老險的細則,要充分考慮居民接受程度,並在制度設計上留出動態調整、逐步完善的空間。

商業養老險到底是行業的 " 大蛋糕 ",還是居民的 " 政策紅包 "?抑或能二者兼顧?還有待時間的檢驗。新東方創始人王強有一句話:" 在經歷一系列市場搏擊之後,你會發現一些財富回報都隻作為副產品悄然來臨,它來臨的時候是靜悄悄的,以至於你根本沒有意識到…… "

希望商業養老險對於保險業而言,惠民是主業,利潤隻是副產品。

《 人民日報 》( 2017 年 07 月 14 日 17 版)

( 責編:秦潔、張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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