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 /ZAKER 南京特約評論員 王鐘的
從誕生之日起,共享單車的發展就伴隨著各種爭議。如今,爭議又添加瞭一條,騎共享單車的你,將發現自己是路權的弱勢者。
在北京、杭州等地,共享單車遭物業公司等方面的抵制。在北京前門地區多條胡同,共享單車被保安攔在瞭胡同口,而普通自行車暢行無阻,杭州多傢小區則明確禁止共享單車進入。
禁止者每每打著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影響環境和秩序的名義。然而,在作為公共道路的胡同禁止共享單車進入,於法無據,於理不容,物業公司也根本沒有這個權力。至於那些不歡迎共享單車進入的小區,也多是物業單方面決定,很少經過業委會討論決策的。
看上去理由義正辭嚴,說白瞭還是一個 " 懶 " 字。
應該承認,因為共享單車不是個人財產,一些使用者在停放時少瞭一點規則意識,亂停亂放時有發生。但是,不能因為少數人缺乏規則意識,就一竿子打倒所有的共享單車。
每每一種象征時代進步的新事物誕生,總有保守者以各種理由抵制。於共享單車而言,一些負有管理職責的機構認為增加瞭負擔,破壞瞭他們習以為常的平衡秩序。與其說他們是在抵制共享單車,不如說他們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一點也不願意與人方便,調整管理方法。
精細化管理當然需要成本,但這成本並非不能承受。從經濟上看,共享單車固然是一種新的業態,但是從道路交通看,共享單車無非是自行車罷瞭。所有針對普通自行車的規則,對共享單車都適用;所有不適用於普通自行車的規則,也不應該強加於共享單車之上。在實踐中,對共享單車和普通自行車實施兩種標準,恐怕不符合精細化管理的精神。
共享單車解決瞭 " 最後一公裡 " 的出行難題,很多人更願意騎自行車瞭,也意味著街面上自行車總量擴大瞭。喊瞭多年的 " 綠色出行 " 口號,因為共享單車的出現邁出瞭一大步。管理機構應當放下成見,提高管理水平,敢於擔當,而不是窮盡各種借口掩飾自己的不作為。
作者為中國青年報評論員
(編輯 張愛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