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 70 年代,我國開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期間產生瞭大量獨生子女傢庭,伴隨而來的,是這些傢庭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在父母生病時,獨生子女往往有些分身乏術。
為瞭緩解獨生子女傢庭的養老壓力,今年以來,不少地方紛紛出臺瞭貼心政策。各地百姓如何看待 " 獨生子女照料假 "?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近日,人民網記者在福建、湖北、廣西等地進行瞭走訪。
5 省份出臺 " 獨生子女照料假 "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於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 10 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各地的 " 獨生子女照料假 " 政策,除福建已實施外,湖北、廣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已公佈。
其中,河南給予獨生子女的 " 照料假 " 最長,最多為 20 天;廣西次之,最多也有 15 天;而四川給出瞭一個彈性說法:不低於 3 天。此外,各地政策均規定獨生子女在照料其年滿 60 周歲的父母時,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四川還額外增加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 " 的表述。
湖北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 10 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廣西壯族自治區提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 60 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 15 天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
四川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醫治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低於 3 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
河南規定,凡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 20 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市民擔心隻是 " 紙上假期 "
對於獨生子女可享受 " 照料假 " 的這一政策,受訪者均表示十分關註,一致認為 " 這樣的假期很有必要 ",體現瞭政府對獨生子女傢庭的照顧。
但同時,他們也擔憂這類假期會跟探親假一樣淪為 " 紙上假期 "。其中," 請假是否需要證明獨生子女身份?"" 政策誰來監督執行?"" 私企難落實 " 等問題成為民眾關註的焦點。
" 這是間接地弘揚孝道。" 福州的朱女士說,父母年事已高,病瞭肯定是要回傢照顧的," 自己照顧肯定比別人照顧得要好。" 她還認為,因為平時在外地工作的關系,回傢照料護理期間,也可以好好盡一份自己的孝心,盡孝的機會也就多瞭。
在采訪中,不少市民認為,新條例的出臺,既從制度上保障瞭老年人的權益, 也給瞭年輕人盡孝的機會。湖北的朱先生就表示,自己在武漢工作特別忙,假期也不長,平時除瞭過節很少有機會能回黃岡老傢看父母,獨生子女護理假讓他能有時間回去陪陪傢人,挺好的。
已經退休的武漢市民謝先生對獨生子女護理假也非常期待,謝先生唯一的女兒在上海工作,去年老伴出車禍重傷,肋骨斷瞭三根," 我都不敢跟姑娘說,怕耽誤她工作。" 謝先生說,大半年都是自己一個人在照顧老伴,要是獨生子女護理假能早點推廣就好瞭。
" 如果獨生子女護理假能實施,對我們這些在外地工作的年輕人確實是一件好事。" 在武漢一傢私企上班的郭女士告訴記者,上周她媽媽被檢查出腸道息肉,需要馬上手術,郭女士立馬向公司請瞭兩天事假趕回襄陽照顧母親," 不敢請長假,怕因此而丟瞭工作,但 2 天事假根本不夠。"
盡管十分渴望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但郭女士還是擔憂私企最後是否會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就算政策能落實,這個假請起來是不是會非常麻煩,比如需要提供住院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父母年齡證明、本人和父母關系證明等一堆證明。而且,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推行,會不會反而讓獨生子女們找工作被歧視?
在南寧某傢互聯網 IT 私企工作的陳女士是未婚的獨生子女,她也認為,相對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這類 " 公傢 " 單位,私企一直很難把帶薪休假等員工福利落實到位。這給在私企工作的獨生子女休 " 照料假 " 增加瞭不少難度。
在廣西某廳級單位工作的莫女士認為,推行獨生子女 " 照料假 ",需要民政等相關部門加大對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知曉率。用人單位也應當遵守法律,自覺維護老年人和獨生子女應享有的權利。
" 這麼好的政策怎麼隻有這幾個省份有?應該全國推廣。" 北京市民楊女士表達瞭她的期待,她認為這一政策主要依賴於用人單位的支持。如果能將規定寫進勞動法,或後續出臺配套政策,才能促使這項利好政策全面落地。
" 這是個很好的政策,很羨慕福建人。" 來福州旅遊的重慶市民張煜在表示羨慕的同時也有個心願:" 希望全國都能推行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這麼好的政策也能降臨到我們頭上。"
專傢:政策雖好重在落實
為瞭使政策更具操作性,在目前已出臺獨生子女 " 照料假 " 政策的省份中,福建省設置瞭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關機構或組織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給付。此外,用人單位違反該規定將面臨 2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罰款,還會被列為工資支付行為失信單位,將受到重點監管。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是嚴重失信的用人單位,會納入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 " 黑名單 ",在招投標、市場準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廣西第三方參與信訪工作專傢庫專傢、廣西大學廣西創新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莫光輝博士說,多地明確規定獨生子女 " 照料假 " 體現瞭各地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和民生關懷,無論對個人傢庭還是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照料假 " 給獨生子女提供瞭盡孝盡善的好機會,有利於密切傢庭成員關系,構建溫暖有愛的傢庭氛圍,也有利於形成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
但莫光輝也指出,好的政策關鍵在於落實到位才會起到政策出臺應有的效果:
首先是要加強宣傳,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官方媒介推介外,更應擴大網絡、微信等新興媒體的全方位推介,讓廣大民眾知曉、熟悉獨生子女 " 照料假 " 的出臺背景和相關細則;
其次是要做好監督。有關部門要對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在一定范圍內及時公佈各單位的執行情況,從而有效推進 " 獨生子女照料假 " 的真正落實,使這項惠民政策起到惠民的作用。
湖北省老齡辦的老齡專傢表示,獨生子女假的政策雖好,但更重要的是落地執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相應監督體制尚未建立,機關與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落實護理假相對容易,而一些私營企業在執行政策上可能會大打折扣。因為護理假的實施無形中增加瞭企業的用人成本,完全讓企業買單不太現實。
此外,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的執行和監管除瞭靠用人單位的自覺性之外,還需要勞動監管等各個政府機構部門聯合執法保駕護航,才能避免護理假成為一紙空文,讓老年人和子女們真正享受到屬於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