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增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監管推動力

07-12

近日,山東銀監局印發《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三農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 下稱《指導意見》 ) ,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決策,執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山東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工作部署,持續改進和強化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 " 三農 " 能力,拓展普惠金融服務范圍,推動我省 " 三農 " 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

《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通過制定發展戰略目標,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制定科學的激勵考核政策,創新服務方式與產品等措施,有效擴大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和小額信貸覆蓋面,在做好風險防控前提下,確保涉農貸款投放穩定增長,提升 " 三農 " 金融服務質效。

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支農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向縣域及以下機構網點合理下放業務權限,提高 " 三農 " 金融業務的審批效率。要將支農金融服務工作內嵌至系統績效考核機制,研究適度放寬內部涉農不良容忍度,並落實盡職免責制度。另外,要著力完善開發性、政策性信貸投入機制;探索商業銀行事業部專營機制;強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支農主力軍作用;試行非銀機構支農新模式,以適合農村農民消費特點的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農村農民消費升級。

做實基礎金融服務,逐步提升支農金融服務內涵。在保證現有縣域及以下網點穩定的基礎上,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穩步推進轄區鄉村和社區網點數量增加。鼓勵針對我省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過程中形成的中心集鎮、農業產業園區和人口集中居住點,及時佈設延伸網點和服務,不斷豐富多種流動服務方式。繼續推進金融服務機具 " 村村通 ",健全無障礙服務機制。著力提高 " 三農 " 新生力量金融服務水平,將金融業務覆蓋到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大學生、轉業軍人、貧困農戶 ( 創業脫貧 ) 等人群,覆蓋到種養殖大戶、傢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持續加大三農信貸投放,著力培育新動能新業態。引導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調整業務結構,擴大支農資金來源,補好實體經濟資金供應短板。建立並完善縣域資金有序回流機制,鼓勵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將有限的信貸資源重點投放到 " 三農 " 領域,優先安排信貸資金,確保涉農貸款實現持續增長目標。大力支持山東農業 " 新六產 " 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項目,做好山東省農村產業融合 " 百縣千鄉萬村 " 試點示范工程建設的資金配給,推進農業、林業、漁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支持休閑農業、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電商平臺、物流配送和綜合服務網絡建設。

強化產品和服務創新,著力滿足新 " 三農 " 新需求。引導主要涉農金融機構加快推進金融與科技的融合,利用信息技術,打造農村數字金融服務網絡,進一步降低金融服務門檻和成本。繼續把小額信用貸款作為扶持個體農民、貧困農戶、低收入創業群體的特惠手段,不斷豐富針對不同人群的小額貸款產品。加強與省農業融資擔保公司在內的專業化 " 三農 " 融資擔保機構的溝通和合作,進一步緩解 " 三農 " 融資信用不足問題。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業務,推進 " 三農 " 金融服務渠道轉型升級建設,充分滿足群眾生活、創業等多方面金融需求。

加強涉農信貸風險防控,改善 " 三農 " 金融信用環境。協同工、檢、法、稅等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切實規范經營和銷售行為,有效維護農村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嚴防非法集資向農村地區蔓延;嚴禁以普惠金融、小額信貸等名義向農民進行虛假欺詐宣傳。

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完善涉農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和成果運用,推動與協調各級政府部門整合共享農村信用信息,推動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完善財政與金融支農協作模式,加強銀證、銀保、銀擔等合作。

強化差異化監管政策,完善三農金融服務監管推進機制。建立 " 三農 " 專項統計監測制度,按月調度涉農信貸投放、融資增信,網點和機具佈設,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情況,按季調度銀行機構 " 三農 " 金融服務的實施進展、成效、案例、問題等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改進服務監督和評價,繼續健全支農服務與監管評級、市場準入、高管履職的掛鉤機制,對金融支農方向明確,措施得當,進展良好,特色突出的機構,適當予以政策傾斜,充分體現導向作用。(記者 王爽 通訊員 閔學堂)(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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