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周查處“占用黃方格” 2347 宗

07-12

隨意占用黃方格小心被交警處罰!7 月 3 日起,深圳交警在全市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整治,重點查處 3 類 " 占用黃方格 " 交通違法行為。深晚記者瞭解到,截至 7 月 10 日,深圳交警共查處 " 占用黃方格 " 違法行為 2347 宗。

從 7 月 3 日起,深圳交警開展大規模集中整治,重點查處駕駛人不在車內,占用黃方格違規停車的,最高可處 2000 元罰款;前方停車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通過路段、路口時占用黃方格的,對此類情形中機動車存在進入黃方格內停車等候 5 秒內未發生位置移動或者在同一黃方格內走走停停、緩慢挪動車輛超過 10 秒未通過黃方格區域的兩種情況,處 300 元罰款。對施劃在出入口、路段的黃方格,無車輛排隊等候時,駕駛人在車內占用黃方格的,對此類情形中機動車存在進入黃方格內停車等候 5 秒內未發生位置移動,在同一黃方格內走走停停、緩慢挪動車輛超過 10 秒未通過黃方格區域以及停放在黃方格區域上下客的 3 種情況,處 200 元罰款,記 3 分等三類 " 黃停 " 交通違法行為。

深晚記者瞭解到,截至 10 日,深圳交警在全市共查處 " 占用黃方格 " 違法行為 2347 宗,其中駕駛人不在車內占用黃方格違停 806 宗,前方停車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通過路段、路口時占用黃方格 1034 宗,無車輛排隊等候時駕駛人在車內占用黃方格 507 宗。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編輯 劉小濤 實習編輯 葉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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