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春 新晚報記者 孫瑩
為瞭掩人耳目,在種植土豆的地裡秘密種植罌粟。近日,齊齊哈爾的楊某被行政拘留 10 天,罰款 3000 元。
28 日上午,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鐵鋒分局紮龍派出所社區民警李寶亮在入戶檢查過程中,發現居住在紮龍鎮某村民楊某在菜園內種植有罌粟。民警看到在楊某傢的一片土豆地裡,成片的罌粟花開得正艷。為瞭掩人耳目,楊某將罌粟種在土豆地裡,若不是正處在罌粟花的開花時節,這片罌粟顯得非常隱蔽,很難被發現。民警們立即對這些罌粟原植物進行連根拔除,經統計,一共鏟除 182 株。
楊某交代,他把種植罌粟把其當做藥材使用,但並不瞭解罌粟所具備的毒品危害性。
民警提醒市民,法律規定,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無論數量多少,私自種植罌粟都是違法的。非法種植罌粟 3000 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大的,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 500 株以上不滿 3000 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種植罌粟 500 株以下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可酌情處以行政拘留或罰款。
編輯 張帆